最高检首批涉民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宽严相济 一视同仁(2)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精准适用强制措施,宽严相济,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认罪态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采取强制措施给民营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岳彩申认为。 引导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在黄某、段某职务侵占案中,检察机关同时对办案发现的A公司仓库和人员管理制度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办案的同时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作用,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岳彩申说。 在这批指导性案例中,还有一起上海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A公司应当支付12名员工劳动报酬20余万元,A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某在指定期限内不予支付。刘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其委托代理律师将拖欠款项全额支付。 2018年5月和8月,公安机关分别将刘某和A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中发现,A公司另有经劳动仲裁仍拒不向员工支付30万元欠薪的事实。检察机关对刘某严肃批评教育,并向其阐明了主动缴付欠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规定。刘某于同年11月将30万元欠薪结清。 “检察机关积极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值得肯定。”岳彩申说,对于多次欠薪、被行政处罚后仍然欠薪,影响恶劣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依法合规发展。 “对于专业司法人员的实践操作来说,对于一起案件办理的斟酌,往往就在细微之间。一般性的法条、规定难以细化到这一层面,而指导性案例相比更加具体、深入,便于司法人员操作。”阮齐林认为,最高检制发指导性案例,有助于各级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更加准确把握办案标准,更加准确适用法律,从而帮助实现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他建议最高检进一步扩大典型案例涵盖范围,结合实情丰富类型。 “要把平等保护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对于如何更好发挥指导性案例作用,岳彩申也建议,在检察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根据个案特点和事实情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细化并丰富司法手段、措施和程序,做到精准司法和精准施策。(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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