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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46人 江西11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3)

2019-01-25 11:04来源:手机江西网浏览:手机版

  上饶
  弋阳县法院公开宣判许某某等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自2017年起,许某某陆续纠集陆某某等人为手下,逐渐形成骨干成员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先后多次纠集在一起,为解决矛盾纠纷对他人人身实施殴打、财物实施打砸等行为,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9年1月16日,弋阳县法院对被告人许某某等人进行宣判,以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窝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某等12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个月。

重刑46人 江西11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庭审现场

  新余
  分宜县法院公开宣判陈某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陈某明知林某某为首要分子恶势力犯罪集团而参与其中,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多次听从林某某指挥,采取上门追讨、肆意殴打、威胁恐吓、限期还款、当场加息以及捆绑等强制方法索取债务,社会影响较为恶劣。2019年1月11日,分宜法院公开宣判了陈某参加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刑46人 江西11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庭审现场

  宜春
  丰城市法院公开宣判邹某某等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邹某某等人为了获取更多市场份额结成恶势力团伙,先后共计十六次在天和家园小区对前来安装铝合金、不锈钢的同行采取口头威胁、扎轮胎等方法进行阻止、拦截,致使同行不敢承接该小区业务,小区业主被迫只能到被告人邹某某处安装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网。丰城市法院于2019年1月9日公开宣判被告人邹某某等人构成恶势力团伙,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赣州
  于都县法院公开宣判孙某等14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孙某、刘某纠集一众社会闲散人员,经常结伙混迹于于都县城及周边乡镇,先后实施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致多人受伤,财物被抢被损,逐步形成了人数众多、纠集者、成员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于都县法院2019年1月15日对孙某等16名被告人公开宣判,认定其中孙某等14名被告人系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以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另2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处以相应刑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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