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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利用快递系统漏洞窃取信息百万条 一元一条贩卖(2)

2019-01-19 11:2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8年3月5日,该案被移送至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陈某、蒋某、胡某、孙某亲属自愿退缴违法所得3万元、1.5万元、3万元、1万元。经审查,陈某27岁,蒋某35岁,胡某30岁,孙某28岁,均为湖北汉川人,无业。
  “被告人陈某、蒋某、胡某、孙某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解释,“《刑法修正案(九)》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扩大了犯罪主体和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范围。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五万条以上,即属‘情节特别严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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