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四男子利用快递系统漏洞窃取信息百万条 一元一条贩卖

2019-01-19 11:2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武汉1月18日电(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朱凛睿 陈冬)网购某类商品后,密集接收到同类产品的广告电话短信轰炸,原因可能是,你的购物信息被他人倒卖了。近日,由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四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法院经审理判处陈某、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10月10日,某快递公司安保部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公司接到武汉多家大客户投诉,说自己公司的买家信息被非法窃取并用于违法行为。接到投诉后,快递公司网监部门检测发现,有多个IP、AMC地址在该公司发货系统上非法盗取客户的发货账号568个,并利用系统漏洞非法窃取月结客户的快递单页,泄露信息达数百万条以上。警方当即立案并于次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蒋某、胡某、孙某抓获归案。四人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案顺利告破。
  利用漏洞窃取发货信息
  2016年6月,陈某加入了一个名为“电购、网购”的qq群,首次接触到公民个人信息倒卖“生意”。之后,他如法炮制,以平均每条信息0.5元的价格购进,再以一元一条信息的价格卖给下家,下家大多为保健品类卖家,需求巨大。后来,陈某认识了同村同在倒卖信息的蒋某,两人发现可以从某快递公司发货系统中盗取目标客户信息,便开始了窃取信息的违法行为。虽然陈某知道盗取、出售公民信息违法,但高额利益当前,他心存侥幸地认为使用虚拟机交易可以有效逃避警方侦查。从开始贩卖信息到被刑拘的时间里,陈某共贩卖十几万条信息,获利十余万元。
  蒋某贩卖信息的时间更早,三年前,他就被老乡“带入行”,开始倒卖保健品行业客户信息。结识陈某后,两人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合作窃取快递公司客户信息。客户指定他们破解某公司月结账号密码,以获取对方公司的客户信息,方便自己“点对点”向目标人群推销产品。接到任务后,蒋某从QQ群里购买目标公司账号,若对方未在快递公司官网注册,他会抢注成为会员,查看近三个月的快递单号,批量下载并筛选出需要的目标客户姓名、手机号、收货地址等内容。据他介绍,信息平均一元一条,近期的贵一点,早期的则便宜一点。
  与快递公司拉开“攻防战”
  2016年底,快递公司查出系统漏洞,自此,会员登录官网不能查看发货信息。蒋某又发现,下载大客户发货系统,通过初始密码登陆,也可以下载近三个月的发货信息。2017年初,快递公司加强信息保护,将大客户系统里的收件人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信息加密,指望让不法分子知难而退。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快递公司不断地修复系统漏洞,蒋某“应对自如”,他摸索得知大客户系统的通讯录模板中可以查看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和快递物品的完整信息后,继续窃取公民信息。两年来,他利用该快递公司月结账号下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均保存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三个U盘里。
  胡某和孙某则是看着老乡陈某、蒋某混的风生水起,便起兴加入倒卖公民信息的行业。二人被陈某拉进群后,大量购入、倒卖数据,分别销售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1万条左右。
  储存信息百万余条,四人被刑拘
  陈某四人警惕性非常高,每次交易均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平台进行,并及时删除转账、聊天、邮件往来等记录,导致公安机关在侦查时难以认定他们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具体数量。但是,经过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陈某、蒋某、胡某、孙某的电脑及U盘中分别检测出公民个人信息475026、2598805、8540590、66804条,均有买卖记录,加之四人均不具有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权限,根据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以及电子数据检验报告,足够认定四名被告人通过窃取或购买、收受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