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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就发布涉民企刑事案例答记者问

2019-01-18 11:2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 保障民企健康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就发布涉民企刑事案例答记者问 

  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孙谦副检察长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这批典型案例的背景、主要内容和意义。 
  问: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就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分析了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要求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高度重视,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等文件。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在这些文件的基础上,作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以进一步统一、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当前,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要站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牢牢把握“三个没有变”的要求,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积极履职尽责,为民营经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的具体要求,张军检察长强调“要集中办理、总结一批侵害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案件”。典型案例,形象生动,既能体现办案理念,又能反映办案过程;既能展现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又能展示办案的具体工作策略。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引领和示范作用,为各级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最高人民检察院从全国各地办理的案例中,选出四个涉民营企业司法案例对外发布。 
  问:此次公布的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哪些类型? 
  答:此次公布的四个典型案例,以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为重点,既体现检察机关保护民营企业的“检察”特色,又较好发挥案例本身的指导意义。这批案例都是检察机关近期刚刚办理的案件,涉及到职务侵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等罪名,均是司法实践中涉民营企业常见多发的案件。其中,黄某、段某职务侵占案,是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利益,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的案例;上海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有机结合的案例;吴某、黄某、廖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案例;江苏A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及其经营者虚开发票系列案,是检察机关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从宽处理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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