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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为吃野鸭毒死260只珍稀鸟类 被判刑赔钱

2018-12-31 13:21来源:武汉晚报浏览:手机版
  为吃野鸭毒死260只珍稀鸟类
  两好吃佬被判刑赔钱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两男子为吃野鸭毒死260只珍稀鸟类 被判刑赔钱

庭审现场蔡甸区人民法院供图

  仅仅为了吃几只野鸭,却造成多种珍稀鸟类260只死亡。记者30日获悉,两名“好吃佬”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判刑、赔偿,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据了解,该案是武汉市首例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两男子为吃野鸭毒死260只珍稀鸟类 被判刑赔钱

案发时打捞的部分鸟类死体

  好吃佬将黑手伸向湿地水禽遗传基因保存库
  2017年10月,蔡甸区永安街村民高某和汉川市刁汊养殖场村民卢某某,二人数次来到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抓野味,并将拌有克百威(呋喃丹)高毒农药的谷子撒到保护区内。几只鸟儿被毒倒后,二人将它们捡回家。但撒出去的毒谷子顺着河流漂向下游,导致更多的鸟儿误食致死。
  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获绿头鸭、黑水鸡、灰雁等鸟类死体260只。其中,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3种共37只,列入国家“三有”名录的野生鸟类6种共223只。
  迫于法律的压力,2018年2月7日、8日,高某、卢某某二人向蔡甸森林公安分局投案。
  检察院首次提起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被移送至蔡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为确定损失数据,多次与物价部门沟通,并向武汉市环科院专家征求意见,及时固定和完善公益诉讼环节所需证据。
  2018年4月21日,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日报》第8503期刊登公告,告知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被告人高某、卢某某的非法狩猎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已立案审查。如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自愿拟对被告人高某、卢某某提起公益诉讼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月内与该院联系。
  因符合条件的公益诉讼主体未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蔡甸区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被告人高某、卢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两男子为吃野鸭毒死260只珍稀鸟类 被判刑赔钱

案发时打捞的部分鸟类死体

  为猎食几只野鸭,毒死湖中各类珍贵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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