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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接私活该不该被辞退?

2018-12-23 10:00来源: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凭本事赚钱,没拿单位一块料,没占用上班时间,为啥要辞退我?”12月9日,许勇拿到胜诉的民事裁定书时还是感到困惑。因为虽然他胜诉了,但法院并不认为单位的辞退决定不合理。
  许勇是辽宁大连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今年5月,公司经理发现他另一个微信名为“汽车上门维修服务”,便以他接私活,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了他。许勇诉至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单位明文规定禁接私活,但因单位拿不出许勇接私活的证据所以败诉,而不是辞退决定不合理。
  像许勇这样,员工接私活与单位出现纠纷的不是个案。
  现实中,在汽配、软件、设计、加工、互联网等诸多行业接私活现象并不少见。一方面,企业认为,打着我的招牌,用着我家技术,给自己赚外快,这样的“出轨”对企业不忠心,该辞退;另一方面,员工抱怨,没影响本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不用所在企业资源,贩卖剩余劳动力,无可厚非。
  都出去接活,谁还好好工作
  2017年7月1日,许勇到这家汽车服务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单位规章制度第9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员工在外接私活,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对此,许勇认为,自己工作时尽职尽责超额完成任务,休息时干啥单位管不着。因此,他在休息日偶尔接点私活,自备工具箱上门修车,修好后主动给名片,还将服务对象当作客户介绍给单位。
  今年5月14日,公司经理发现后,摆出《员工守则》要辞退他,说许勇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许勇发了懵,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大家都出去接活,谁还好好工作?”该汽车服务公司坚持认为,公司明文规定禁接私活,许勇违反规定,不将其辞退则不能“以儆效尤”,会影响团队的风气和士气。而且,许勇打着公司的招牌,修不好了影响公司名誉。
  法官审理后认为,许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许勇接了私活并损害了公司利益。
  接私活,是指员工利用自身能力对外进行个人承接业务,从而获得额外收入。沈阳一家大型软件开发服务公司HR钱程告诉记者,程序员尤其是老员工偷偷接私活十分普遍。“老员工对分内工作游刃有余,觉得有大把可分配的时间。另外,家庭经济压力大,升职加薪难,换工作又觉得没上升空间,所以就在老公司‘养老’,赚外快贴补家用。”
  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全日制劳动者不可以兼职”的禁止性规定,但对影响单位利益的“恶性接私活”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13位汽配、软件、设计、加工、互联网等行业企业负责人,9家企业在《职业操守守则》《竟业限制协议》《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中都有禁接私活的规定。他们表示,用企业资源、截流企业客户的“恶性接私活”,一经发现立即辞退。4家企业表示未明文禁止,但也不赞成。
  员工不务正业,单位难以证明
  接私活的员工对此怎么看呢?
  记者采访了接过私活被辞退的9位职工,他们均表示,接私活都是在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只为多赚钱,而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的事绝对不做。但是,单位发现后对此一律定性为“不务正业”,直接将自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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