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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行业临时工盛行 企业用农民工成省钱"妙招"(2)

2018-12-13 10:11来源:工人日报浏览:手机版

  企业认为雇“长期工”不划算
  “节省用工成本,还不会被追究。”在沈阳市长恒安保护运有限公司负责企业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安民宇道出了企业耍伎俩的缘由。
  “现在管得严,用人单位都会签正规的劳动合同。”安民宇解释说,一些用人单位觉得雇“长期工”不划算,加上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即使签了合同,也不能保证能一直干下去。“另外,‘长期工’要交社会保险,干的时间越长,辞退的成本越高。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正式工作后的80%,因此,这些用人单位会长期雇用‘试用工’。”
  “难被政府监管,农民工不予追究让企业肆无忌惮。”沈阳市农民工之家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吴功伟告诉记者,只有农民工意识到权益受侵害投诉后才能发现问题,平日里的抽查能看到正规的劳动合同,企业提供的辞退的理由多是农民工的个人原因,很难监管。
  这种用工方式不仅难以监管,农民工也很少投诉,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只顾忙着找下一份工作,哪有时间去要赔偿呢?打官司耗时耗力,本来工资基数就低,为了赔偿金我们耗不起。”在沈阳一家食品加工厂试用4个半月后被辞退的张晖说。曾做过短途货运跟单员的王云凯对此表示赞同:“如果坚持要赔偿,用人单位会说你矫情,把你当不良求职者,工作就更难找了。”
  部分行业门槛低、临时性强致使“试用工”盛行。安民宇说:“像银行保安岗位,主要职责就是安全、秩序、整洁、文明,处理突发事件。平日里做好警戒、巡视工作,维持好秩序,无需培训,上岗就能干。辞退后重新招聘的成本非常低,像这样的岗位还有销售员、长途运输工、快递员等。”
  无故被辞退要敢于维权
  “农民工事前要说清、事后要维权才能不被当成‘试用工’。”大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农民工维权律师王金海14年为700余名农民工提供过法律援助。他告诉记者,他帮助过的农民工事前少有问清楚录用条件的,事后找到律师,要么过了诉讼时效,要么听说要提供证据,还要出庭就放弃了维权。
  “农民工试用期一定让企业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出示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要辞退,必须告知理由,比如违反了哪项规定,能力为何不能胜任等。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只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王金海说。
  “你不维权,我也不维权,助长不良企业气焰,用工环境会越来越差。”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说。他认为,农民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权,除了为自己,更是为了整个务工群体的利益。现如今,人社、工会等多个政府部门都设了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帮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免费打官司,法律维权不再是成本高、耗精力的难事。
  沈阳市一位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郑虹提醒,被当成“试用工”的农民工要留好劳动合同、试用期用工协议,以及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招工登记表和考勤记录等证据,让本该胜诉的案件不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刘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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