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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4·11"是谁? 保定冀中检方查清服刑罪犯真实身份(3)

2018-12-12 16:4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得知能够见到韩某,韩某家人当天下午就启程,连夜赶到了保定。见面之后,韩某和家人抱头痛哭,韩某母亲将保留了5年半的火车票、手机、身份证一并带来,韩某看到后默默流泪。
  当得知调查组为儿子充值了300元钱,韩某母亲执意要还,干警说:“希望韩某出狱后通过自己的劳动亲自把钱还给我们,能开口说一声‘谢谢’,这是我们最大的期许。”
  “该案系你局侦查。我院在检察工作中发现,‘4·11’姓名为韩某,身份证号码……建议你局调取‘4·11’真实身份信息并协助县法院对该案所作出的判决予以变更。”11月初,冀中地区检察院向案发地公安局发送检察建议书,同时也向法院发出变更原判决的建议。
  11月27日,公安机关经鉴定后复函冀中地区检察院,确认罪犯“4· 11”为韩某,并将调取材料于当日移送安新县检察院审查。12月3日,安新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2月5日,安新县法院作出刑事裁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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