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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深夜入室盗窃被抓后谎报数额 检方用证据识破谎言(2)

2018-11-29 11:0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谁的身份证?卡号是多少?” 
  “我不记得了。”面对公诉人的追问,魏某有些慌乱。 
  “被害人于案发当晚报案,其对被盗钱财的存放位置和各位置现金的数量都进行了详细表述。其中,钱财存放位置、被告人的形体特征、追逃的路线等诸多细节均与在案证据高度一致。同时,被害人陈述,因为亲戚家有事,需要送礼金,于案发前不久专门到银行取了3300元,其中3000元装入了红包中。加上其裤袋和钱包中的日常备用金,一共是4700余元,并能提供取款凭证进行佐证。综上,公诉人认为可以认定被害人关于被盗金额的陈述是客观真实的。反观被告人,一开始拒不认罪,后虽认罪,但对盗窃金额供述反复自相矛盾,可信度低。”公诉人相继向法庭出示了被害人陈述、取款凭证、辨认笔录等证据。 
  10月24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公诉人简介 
  蒋巍巍,1989年4月出生,2012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工作,现任公诉科检察员、员额检察官。从检6年来,一直工作在办案一线,曾荣获“合肥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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