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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系”副厅长的捞金术 受贿近500万一审被判10年(3)

2018-11-27 10:0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情况下,我没有经受住老板的诱惑,忘记了党和组织的叮嘱,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家人……”最后陈述时,王春东悔恨不已,希望法院宽大处理,让他能对80岁老母尽孝。
  2018年11月7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王春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90万元。
  说任性官员戴上法治紧箍咒
  去年7月,海南省纪委对十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省林业厅原副厅长王春东赫然在列。经进一步查证,自从走上主要领导岗位,王春东不仅自由主义严重,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工作责任心不强,懒政怠政,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最终在“清水衙门”里挖出这个“大蛀虫”。
  思想散漫、权力任性,这是王春东的官僚病。在新形势下,必须为“任性”官员戴上法治紧箍咒,还官场政治生态一个朗朗晴空。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治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领导干部祛除庸病、力戒懒政、杜绝散漫。另一方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法治筑牢权力“堤坝”,防止权力任性腐败,铸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本报记者 翟小功 本报通讯员 刘 佳)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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