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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驾”到底该不该入刑

2018-11-14 16:2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近年来,因为开车玩手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繁被媒体报道。在“醉驾入刑”的效果显现之后,关于“开车玩手机入刑”的声音也多次出现。开车使用手机是否入刑,目前仍有争议。但对于这一行为治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业内人士和专家的态度非常一致。 

  正方:入刑方能彰显威慑力 
  □何勇海 

  在驾驶中玩手机和手持终端,就是我们常称的“盲驾”。在“醉驾”入刑的效果显现之后,舆论又开始关注起“盲驾”入刑来。原因无它,开车抢单、打电话、抢红包、玩游戏、看电视等行为基本成为常态,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鲜见——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今年发布了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分析报告,数据分析显示,交通事故发生的三大主因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驾驶中使用手机;诉讼至法院的交通事故中,超过一成事故事发原因为开车玩手机。 
  “盲驾”确应考虑入刑。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有多大?从多地警方日常处理的交通事故来看,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堪比酒驾。前不久,有警方根据他们的“危险实验”披露,按照一辆车车速达到60千米/小时来算,即便是低头看手机3秒,也相当于盲开50米,即便车辆性能再好,刹车也至少需20米才能刹住,加上开车玩手机时驾驶人的反应更慢,导致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时,低头看几眼手机出现状况,驾驶员可能根本来不及反应,更易造成车毁人亡。 
  “盲驾”不入刑,不足以震慑开车使用手机的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这种行为的处罚较轻,只罚款200元、扣2分,威慑力远远不够,这是屡禁难止的重要原因。其实,比起闯红灯、压实线等违章行为,开车使用手机更具主动性,且交通事故风险更高。而闯红灯、压实线等违章在很多时候是无意的,误闯误压的。因此,不仅要对开车使用手机提高罚款扣分处罚,且有必要以入刑来给予更强的震慑。 
  有人认为,一种行为是否入刑要看社会危害程度,相对于刑法明确规定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危险驾驶行为,开车使用手机的情形要复杂得多,有抢单、打电话、抢红包、玩游戏、看电视等情形,有的司机是在玩手机,有的则只是在看手机、放手机,社会危害程度不一,并非都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事实上,“盲驾”入刑并不影响处理一般使用手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予定罪处罚。 
  还有人觉得,开车使用手机难以搜集、固定证据。目前主要通过监控自动抓拍,但监控未必能拍到清晰画面,执法部门取证、查处难度很大。即便交警在执勤中用执法记录仪取证,不少驾驶人远远看到交警就会放下电话,且拒绝承认开车使用手机,这种“逮不着”的现状将会影响“盲驾”入刑的实施,但这并不能成为阻碍“盲驾”入刑的充分理由。“盲驾”入刑是在弥补我国在立法上的不足,交管部门增加技术投入、完善道路监控,是可以解决取证难题的。 

  反方:别患上“刑罚依赖症” 
  □张淳艺 

  对于开车玩手机,社会上有种形象的说法——“盲驾”。在驾驶人低头看手机时,前方路况完全处于视觉盲区,实际上就相当于“盲驾”。道路状况瞬息万变,“盲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统计,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审结案件量为449.1万余件,其中由开车玩手机诱发的事故占10.56%,仅次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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