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保健品市场乱象:以次充好 "洗脑式"营销(3)
刘明明补充表示,对消费者而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的或者达不到宣传承诺疗效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还相关费用。此外,对于消费者因食用不合格保健食品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依法要求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构健康有序的老年人保健品市场 牛向峰认为,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国家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抚养赡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居住环境、社会优待等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未涉及老年人消费问题。虽然2015年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老年人保健品在内的保健品注册、备案、经营以及监管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但仍有部分保健食品公司置若罔闻,在暴利的驱使下,不断践踏法律红线,利用虚假宣传、“洗脑式”营销等手段,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虽然针对保健食品各种“坑老”乱象,政府已经重拳出击整治,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重塑健康的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仍然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执法力量。加强基层卫生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素质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执法协作机制。老年人保健品市场涉及食品生产、运输保管、宣传销售、人身健康等多个领域,涉及卫生、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治安等多个执法部门,存在地域广、流动性大的特点,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机制,联合规范市场的销售行为,如要求商业经营场所必须证照齐全;商品和服务必须明码标价,销售对象为老年人的,必须主动提供发票等,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完善保健食品动态监管机制。相关卫生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应依靠大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对保健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输保管、宣传销售的动态监管机制,通过保健食品的识别码监管,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追根溯源,对高风险保健食品和企业进行精准监管。四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应积极加强行业监管,完善行业标准,构建行业内部自律体系,对违规企业和经销商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五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传播能力强的特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科普宣传和对不诚信企业、经销商的曝光,提醒老年人警惕无处不在的虚假保健品信息。 陈华表示,关爱老年人,解决老年人就医难题,还应当引起全社会重视。作为子女,应该多加引导,及时询问和关爱老年人,发现其上当受骗时,应主动帮忙分析情况,必要时及时寻求医疗卫生人员的帮助或及时报警。对老年人而言,一方面要做好充分的迎接衰老的心理准备,另一方面要提高对保健品和保健器械的认识,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足够了解。此外,还要懂得防范诈骗的知识和技巧,保持警惕,如购买保健品或医疗器械时,除了听销售人员介绍外,还应主动查阅产品有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标注范围是否与宣传范围一致等重要信息,并可通过书籍、报纸和广播等途径多去了解保健和养生知识,增强自身的辨别力,不要人云亦云。 “老年人忌讳就医、怕麻烦的思想以及看病难、看病贵等现实,在客观上也给假冒伪劣保健品营销留下了可乘之机,相关部门应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健康观、消费观、养生观,不断完善医疗健康体系,利用‘互联网+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促进分级诊疗、家庭医生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构建起方便快捷的就医渠道,让广大老年患者享受到便利的医疗服务,最终减少保健品营销借机坑老的机会。”刘明明如是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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