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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解读:创新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2018-10-19 13:40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创新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叶兴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补齐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所有这些,都需要真金白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自身投入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一、创新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机制
  乡村振兴亟须开展的许多建设事项,属于公共产品范畴,需要由财政承担资金投入。也有许多建设事项虽然属于竞争性领域,但初期回报率低,溢出效应强,同样需要财政投入发挥先导和引领作用。因此,必须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应更大力度向乡村倾斜。应在“整合”“撬动”和“开源”方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
  “整合”,就是要发挥乡村振兴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把各类涉农资金尽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前些年有关部门提出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并在部分市县开展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脱贫攻坚为平台的资金整合试点。由于涉农资金名目数量多、分配管理限制多,市县没有话语权,在推进统筹整合时遇到重重掣肘,存在不敢整、不能整、整不动的问题。应从源头抓起,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在中央和省级层面清理、整合、规范涉农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只有跳出“上面不整合、下面整不动”的怪圈,实行“自上而下”的整合,真正把涉农资金安排使用的话语权交给地方,才能切实提高涉农资金规模效益。
  “撬动”,就是要通过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乡村振兴。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一个重要举措是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目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初步建成,政策框架基本搭建,业务规模稳步扩大。把这项创新的红利进一步释放出来,必须牢记“重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初心,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通过机构下沉带动业务下沉,让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者“够得着”。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采取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业务。规范开展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的支持,突出导向性,防止骗取国家资金。
  “开源”,就是要在公共财政资金之外,拓宽其他政府性资金筹集渠道。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稳步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改革,鼓励地方政府试点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创新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通道。在城市化地区,应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在非城市化地区,应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分享发达地区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土地增值收益。
  二、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机制
  农村贷款难、贷款贵,农村存款相当部分不能在农村转化为投资、通过金融机构的虹吸效应流向城市,是农村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既与作为需求端的农村缺乏有效抵押物、良好的信用环境等有关,更与作为供给端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农业农村的特点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有关。疏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肠梗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需求和供给两端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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