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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边扫黑除恶“打伞”,边整风肃纪强警!(3)

2018-10-17 15:09来源:中国长安网浏览:手机版

  ——严肃政法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政法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研究制定严格政法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四)如何坚持监督管理从严?
  严管是对政法干警真正的负责,监督是对政法干警最好的保护。我们要坚持对政法干警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督,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着力防范和管控廉政风险。
  ——要扣牢管理链。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干部、主要负责同志严于其他领导干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和“灯下黑”问题。要盯住执法司法权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减少自由裁量空间。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准确、全程记录执法司法活动,及时预警预防办案风险。
  ——要织密监督网。要健全巡视巡察制度,推进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建设,科学再造执法司法流程,努力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要研究健全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委会、检委会把关职能,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要优化执法司法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以透明保廉明。
  ——要扎紧制度笼子。加快构建符合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体现政法队伍新特点的纪律条令体系,修订完善政法机关铁规禁令,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要聚焦执法司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聚焦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环节,聚焦长期没有解决好的死角盲区,加快建立完善监管制度,确保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要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必要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坚决防止制度成为摆设。
  (五)如何坚持法纪整肃从严?
  整肃法纪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我们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重拳治理“四风”问题。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抓出成效、化风成俗。对干警身上刚显露的作风问题,要“常咬耳朵、猛扯袖子、早打预防针”,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要高度重视“四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深入整治特权思想、新衙门作风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巡查机制,建立常态化提醒通报制度,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对政法机关窗口单位和执法一线单位,要组织开展群众“满意不满意”评议,倒逼改进机关作风。
  ——加大腐败源头防范力度。以全面深化新时代政法改革为契机,科学配置执法司法权,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控腐败问题。要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的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筑牢防范司法腐败的“防火墙”。
  ——保持惩处腐败高压态势。把举报线索查结率和案件查办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发现线索就及时调查、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使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干警腐败案件。要坚持扫黑除恶与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步推进,深挖细查干警涉黑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坚决查处基层所队庭室“微腐败”。
  (六)如何坚持责任落实从严?
  落实管党治警责任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牛鼻子”。我们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清单明履责、以督考促尽责、以问责惩失责,把管党治警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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