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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围猎的权力——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调查(上)(2)

2018-10-15 10:47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浏览:手机版

  出人意料的是,作为漉湖一霸的“夏老四”竟然在2007年、2008年和2012年先后当选沅江市、益阳市乃至湖南省人大代表,还于2010年获评湖南省劳动模范。益阳市、沅江市多名领导干部亦与其关系匪浅。
  今年6月3日,“夏老四”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下塞湖矮围问题终于倒下了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甘受围猎的“保护伞”
  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何以持续十余年之久?
  据湖南省委通报,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除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履职不力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顺安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益阳市委副秘书长、时任沅江市委书记邓宗祥,便是其中典型。
  资料显示,邓宗祥于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沅江市市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担任沅江市委书记,后又调任益阳市委副秘书长。从时间上看,下塞湖矮围正是在其主政沅江期间逐步修建完成。
  据邓宗祥交代,自2009年以来,几乎每年春节夏顺安都会来家中拜年,所送礼金从2009年的5000元逐步涨到去年春节的4万元,今年春节期间还送了2万元。在2011年和2012年中秋节,以及邓宗祥父亲、岳父去世时,夏顺安也都有所“表示”,金额从1万元到2万元不等。此外,在2008年至2016年益阳市人大会议期间,邓宗祥还先后7次收受夏顺安红包,每次5000元。
  对邓宗祥的围猎,为夏顺安带来了不菲的回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易忠民介绍,邓宗祥早在2013年就去过下塞湖,也见到了矮围,但并未作出处理。市委书记的纵容默许,令夏顺安愈发得意忘形,也在当地起到了不良的导向作用。
  更为恶劣的是,邓宗祥还利用职权为夏顺安当选省、市人大代表提供帮助。益阳市畜牧水产局原局长傅建平收受夏顺安贿赂,也为其当选省人大代表提供便利。
  既有市领导关照,又有省人大代表这块金字招牌,夏顺安的非法矮围愈发“固若金汤”。据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孙科介绍,夏顺安多次利用省人大代表身份为矮围提供保护,甚至威胁执法部门:“我是有地方说话的。”
  如今,随着矮围的拆除和夏顺安的落网,邓宗祥、傅建平等“保护伞”也相继被采取留置措施。
  “下塞湖矮围是非法的,且主要是在我的任期内建成的,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邓宗祥在自述材料中写道。
  “任性”合同与虚假证明
  夏顺安的诸多“保护伞”中,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和湘阴县湖洲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职级虽然不高,却扮演着重要角色。
  记者调取夏顺安与漉湖芦苇场签订的多份合同发现,2010年以前主要为“苇山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内容均为芦苇经营且期限不超过一年;2010年则成了“湖洲租赁承包合同”,明确将1.74万亩的下塞湖洲块租赁承包给夏顺安经营,承包期限从2010年到2020年;2011年1月,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又将承包期限延长至2040年。
  正是有了这些合同撑腰,夏顺安下定决心,继续加大投入建矮围。
  “以前的合同,尽管没起到太大约束作用,但都规定了禁止工程建设等条款。从2010年起,取消了禁止性条款,完全站在夏顺安的角度拟定合同内容,2011年又在此基础上延长了20年。可以说,相关负责人不但不履职,还滥用职权,与夏顺安同流合污。”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除合同问题外,两地湖洲管理部门作为“甲方”和最直接的监管者,长期以来对夏顺安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多人与其结成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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