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围猎的权力——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调查(上)
2018-10-15 10:47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浏览:次手机版
图为下塞湖矮围一角(拆除前)。(资料图片)
图为下塞湖矮围集中拆除专项整治行动施工现场。(资料图片)
下塞湖位于南洞庭湖腹地,地跨湖南湘阴、沅江两地,东、南、北三面均为河道,涨水为湖、退水为洲,是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
然而,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私营业主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占为己有,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严重影响行洪、破坏洞庭湖生态。
今年6月初,下塞湖矮围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案发地党委和政府对下塞湖矮围进行整治。省委书记杜家毫作出批示,责成省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并严肃问责。6月3日至20日,矮围及节制闸得以全部拆除。
9月12日,湖南省委公布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25个单位的62名国家公职人员受到严肃问责,另有11人接受组织审查和监察调查。自此,下塞湖矮围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陆续浮出水面。
“夏老四”的生财之道
在下塞湖沅江部分所属的漉湖芦苇场乃至沅江市,“夏老四”的知名度远大于其本名夏顺安。在很多人眼里,“夏老四”是不折不扣的漉湖一霸。
1959年出生的“夏老四”曾在漉湖芦苇场务工。2001年以来,他以生产和销售芦苇的名义,先后多次与湘阴县湖洲管委会和沅江市漉湖芦苇场签订合同,在下塞湖开沟挖渠,筑围修路,经营芦苇。
2008年,看到芦苇生产效益下滑,“夏老四”便设想通过修建矮围将下塞湖湖洲围起来进行非法捕捞和养殖。2008年6月和2010年4月,“夏老四”分别与两地湖洲管理部门违规续签长期承包合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活动。从2011年开始,大规模加高、加宽和加固矮围,并修建3个钢筋混凝土节制闸。2014年,矮围建成,以2.77万亩的圈地面积成为洞庭湖最大的矮围。
修筑和使用矮围的过程,也是“夏老四”不断攫取暴利的过程。以捕鱼为例,只需在涨水时开闸、退水时关闸,洞庭湖的鱼便成了矮围内的私产。
“他在采取这个办法之前,每年捕捞收入不到20万元,里面还有他自己投入的鱼苗。矮围建成后,每年收入高达几百万元,且捕捞的都是洞庭湖的自然鱼,可以说是灭绝性捕捞。”湖南省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比非法捕捞更为暴利的,是在矮围附近盗采砂石。据调查人员估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一条采砂船开工不超过12个小时就能获利十余万元,堪称“夏老四”最重要的生财之道。不仅如此,“夏老四”还组建了“护堤队”,对闯入地盘的其他盗采船只按每日一万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
“夏老四”的违法行为,早已引起当地群众愤慨。漉湖芦苇场一名退休人员曾向益阳市领导举报“夏老四”围垦另一处湿地及相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当沅江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时,举报人甚至担心“是‘夏老四’派来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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