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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除恶匡扶正义 ——广东“刘永添54人涉黑团伙案”审理纪实(2)

2018-10-15 10:1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庭审13天判决书600页
   “因为案情重大复杂,光厘清事实,整理归纳证据就耗费了大量精力。我们将审判团队分成三个小组,按人员分类、按犯罪事实分类,再加融合整理,制作了《证据清单》《犯罪事实总表》确保统一定罪、量刑的标准,保证量刑均衡。”经办法官介绍。一审前,法庭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对大量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充分审查,严格按“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先后补充了排非材料40多份,对本案证据的效力及时进行了认定,确保不枉不纵。此外,为确定庭审有序进行,党委、政法委协调支持,多部门联动保障,先后派出警力1603人次,出动警车162台次,押解犯罪嫌疑人702人次。13天的庭审,每天持续10多个小时。“600页、43万字的一审判决书,光校对,全庭20多人就加班加点用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经办法官说。2月10日,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领导者刘永添等人从严从重惩处,对积极参加和其他参加者则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别作出判决。8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除对在二审期间有立功或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个别被告人刑期作改判外,维持原判。二审判决书9万多字,合议庭5名法官轮流宣读,花了近2个小时。
   “软暴力”认定对同类型案件有指导意义 
  本案还有一个难点,考量着司法的智慧与担当——涉恶势力后期从明显暴力演变为语言威胁等,是否可依法认定为“软暴力”?“四部委和最高法院指导性文件1月印发,我们2月就宣判,虽判前压力大,但下判坚定。”经办法官坦言。本案中,涉案部分违法活动以暴力手段实施,部分以聚众造势、“谈判”等手段实施。法院认定以组织势力,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影响正常的生产、工作,应属于软暴力的范围,结合其他特征认定其为涉黑组织。此外,尽管涉黑案件甄别财产来源、性质难度大,为铲除其土壤,全案共处以1.5亿多元的财产刑。
   刘村“村霸”将成历史
   9月,记者走进刘村新一届居委会班子驻地,“样板房居委会”的工作间墙壁上公示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流程图、会议制度、中共刘村社区委员会组织架构图等村务,这也是广东省委组织部门持续精准整顿基层党组织的真实写照。67岁的村民刘善奎表示,现在村里面的大吃大喝没有了,一年至少给每个生产队比之前多分10万元,最满意的是烂尾工程、卫生排水环境改善了。还听说,刘村很快要更名了。“广东成功扫除的黑恶案件,除刘永添涉黑案件外,还有关和合涉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的涉黑恶案件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陈小飞告诉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恶势力呈现以亲缘为纽带特点,黑恶势力头目指挥幕后化、一般成员市场化趋向明显,向基层政权渗透加剧,建议边扫、边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特别要注意在审理民间借贷等案件中,积极摸排“保护伞”和“套路贷”等线索,防止就案办案,依法加快处理。记者了解到,为做好全省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广东高院派出3个督导组赴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开展督导检查,建立案件动态台账,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同时,广泛发动群众,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网站专栏,开通扫黑除恶举报和办理绿色通道,派出专人收集举报线索。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性。(潘玲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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