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除恶匡扶正义 ——广东“刘永添54人涉黑团伙案”审理纪实
2018-10-15 10:1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次手机版
广州中院对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9月13日,羊城入秋的午阳,仍有几分刺眼,投映在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旁的东区街刘村社区河涌水面上,波光粼粼。周边知名楼盘、高新企业新楼林立,马路干净整洁,绿荫环绕,一片安居乐业祥和之气。但当地村民告诉记者,两年前,这里还是“脏乱差”。摩托车飞驰扬尘,违建搭建、污水淤积,怨声一片……
2017年6月,该村社区居委会原党委书记刘永添等54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提起公诉。一个月前,该案两审落定,主犯刘永添被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本案因被告人及辩护律师人数众多、案件复杂、影响重大,刷新了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纪录。同时,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案件及涉黑“软暴力”案件的典型,打响了广东扫黑除恶斗争的第一枪。广东政法机关与组织部门、监委等部门利剑合璧,南粤大地扫黑行动势如破竹,百姓拍手称好。
刘村有条不成文的“规矩”
“该案卷宗材料多达200多册,录音录像光盘达800多张,辩护人提供的申请及证据材料近百份。很多当事人名字、涉案案情相似,极容易混淆。”一审法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国文告诉记者。法院高度重视,确定由两名副庭长及一名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并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投入长达八个月加班加点的工作。经审理查明,刘永添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党委书记的身份,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的规矩。2004年12月,刘永东、刘永森经其兄长刘永添同意,纠集他人在刘村村委门前持枪、木棍等工具,对刘某勇等人实施围攻追打、砸烧车辆,一举奠定了以刘永添为首的刘村“村霸”地位。2008年至2016年期间,该组织相继成立企业,按照其不成文的规矩,一旦发现非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即通过打砸、阻拦施工车辆、聚众造势等不正当手段,迫使被害方放弃工程,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当工程混凝土供应业务由其他公司承接时,刘永东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向承建方等索取“地材费”“管理费”等作为补偿。2009年、2012年,刘永添与刘永东密谋通过围标的方式由刘永东承接村委办公楼主体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向刘永添等村委成员支付工程款10%的回扣,刘永添等人共收受贿赂144万元。
大数据揭开“合法外衣”
案件从侦查到收网历时3年,对案件侦破的艰辛,执行秘密侦查任务的刑警支队反黑大队黄队长深有感触:“刘氏涉黑团伙的‘马仔’很多,为了调查顺利,我们选了附近一个小地方做根据地,秘密调查。即使这样,只要提到刘氏家族成员的名字时,被询问的人眼中都会闪过一丝惊恐,要么说不知道,要么就再三推脱。就连写过检举信的人都不敢光明正大地出面指证。”专案组成员经过耐心细致工作,以及艰苦排查,还是从众多线索中,逐渐勾画出一个特大涉黑犯罪集团的整体脉络,查明了该涉黑集团的组织结构,确认了披着企业“合法外衣”、实质以暴力手段垄断区域内混凝土及建筑材料供应的农村涉黑团伙。该组织成员固定,为垄断工程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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