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云南:以"零容忍"态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

2018-09-13 16:2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今年7月,云南省检察院先后与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省林业厅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省水利厅、省河长办会签《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要主动对接,请检察机关加强对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河湖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配合检察机关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打击行动,深入开展破坏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犯罪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在8月15日召开的云南省检察院、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协调推进会上,云南省副省长和良辉提出了明确要求。
  8月9日,云南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强调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职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月,该省检察院启动了为期两年半的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
  云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成功探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诀”?“三年来,全省各级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理解和支持,形成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合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治理格局的新局面。”云南省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人万玮给出了答案。(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