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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知名商标穿上坚硬铠甲?法律应给予足够保护

2018-09-10 13:24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创维e家、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拼多多上携带着创维二字的“山寨”品牌让创维商标的真正拥有者深圳创维集团瞪大了惊诧的双眼,义愤填膺之下,创维集团发出了严正声明,要求拼多多停止侵权与售假行为。
  其实,除了创维的名字得到了令人炫目的花式延伸,还有一些驰名商标的变异种类也在拼多多平台上出现,如与母婴品牌“Pampers”极其类似的Parmebos、Paonmepors、Parmepas,与彩电品牌“康佳”十分靠近的KONKIA、KONGIKA、康佳视界,还有酷似vivo的vivk以及贴身OPPO的OPPOA3,等等。这种现象老百姓叫做是“蹭名牌”,学术与法律层面称为商标侵权。
  自己“山寨”自己
  “李逵”遇到“李鬼”也不是今天才有的新鲜事。早几年的时候,市场上就出现了一波不少的“山寨秀”,比如“康帅傅”山寨“康师傅”,“娃恰恰”仿冒“娃哈哈”,“恩念”混珠“思念”,“粤利粤”伪装“奥利奥”,“超熊洗衣粉”克隆“超能洗衣粉”……,只是其中的不少商标鼻祖并没有将其当回事而一笑了之,或者担心维权成本太高而放弃了诉讼,山寨者们鱼龙混珠的胆子于是便越来越大。
  除了看到贵州的“老干妈”因被湖南“老干妈”冒名顶替而将对方推到了被告席,国内更多的知名品牌企业选择了防御性策略,如大白兔注册了“小白兔”,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同时“老干妈”在维权的同时也注册了“老干爹”。有趣的是,许多知名品牌并不满足于局部性防御,而是围绕着自己的金身构筑出了全方位的“护城河”,如小白兔还注册了大灰兔、大黑兔、金兔、银兔等十几个近似商标,老干妈将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女儿、老姨妈等商标悉数收入囊中,五粮液更是将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甘粮液、京粮液、贵粮液等商标符号纳入自己旗下,至于马云的阿里巴巴,也是将阿里爸爸、阿里叔叔、阿里爷爷与阿里奶奶等阿里家族一网打尽,而雷军的小米公司同样将蓝米、紫米、桔米、虾米等收归门下。在不少企业眼中,这样的防御策略被形象地比喻为“自己山寨自己”。
  主动保护中的无奈与酸涩
  表面看来,企业“自己山寨自己”是不给那些试图傍依品牌的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但实际情况是,按照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注册在先原则,谁先注册商标,法律就保护谁,这样,“自己山寨自己”的企业等于就是从法律上向违规觊觎者开出了一份“负面清单”,现实中便就可让自己隔离因诉讼与举证所带来的不必要麻烦;退一步说,即便进入到诉讼程序,“自己山寨自己”也意味着企业拿到了法律的“尚方宝剑”,至少还可以保证自己在诉讼博弈中处在有利地位。由此看来,企业主动“山寨自己”虽然是一种商业智慧或者是未雨绸缪的商业策略,但其中却夹杂了不少的无奈。
  客观评价,虽然“自己山寨自己”对品牌商而言能够产生不少的好处,但同时也承受了不小的压力。一方面,企业注册商标尤其是一口气注册十几种、几十种商标都需缴纳注册资金,而且除了核心商标,像“自己山寨自己”的边缘商标最多只有3年的法律保护期,期满后若要续展,企业还要重新申请注册与再度支付费用;另一方面,将一些与核心商标关联或者近似的商标“雪藏”起来,如果自己长期不予启动利用或者交易出让,等于就是优质商标资源的闲置,商标持有人不能从中获得附加值不说,商标对于社会的价值外溢功能也会被锁定与抑制。由此我们也进一步看到了企业“自己山寨自己”的尴尬与酸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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