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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广东首起由无罪改判死缓的抗诉案:如何排除疑点?(3)

2018-09-03 13:4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钟远东收到重审判决后提出上诉。今年2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开庭审理钟远东上诉案。在庭上,钟远东大呼冤枉:“那晚我还去邻居家喝茶,后来在他家睡觉,他可以证明我不在作案现场!”然而检察官核实,他所提到的邻居,均证实案发凌晨钟远东未到自己家喝茶,更未在家里过夜,钟远东的哥哥也证实钟远东案发当天7时许才回到家中,并且钟远东的手机记录也显示,当天早上6点41分,他曾给一个电话号码发送过信息。铁证面前,钟远东“在邻居家睡觉”的谎言不攻自破。 
  出庭检察官在庭上表示,钟远东采用非常残忍的手段,用烧、打、插等手段故意伤害弱势的被害人,造成具有精神病的被害人死亡,后果极其严重,手段恶劣,且犯罪后没有认罪、悔罪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幅度内量刑,建议判处死刑。 
  检察官的出庭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6月13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发挥了关键作用。承办检察官贯彻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的亲历性要求,重新勘查案发现场、与侦查人员座谈,走访原审审判员,实地核查案件证据,以亲历性形成“内心确信”的司法判断,最终成功构建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明体系,确实充分地证明犯罪事实,支持抗诉意见获得二审法院采纳,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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