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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限酬令应在法治框架内纠偏 专家:制定实施细则

2018-08-25 13: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一个煤老板之类的外行,看到影视行业‘钱’景可观,找到制片方要求投资,可能他(她)本人喜欢某位明星,要求这位明星必须参演才投。制片方就拿着项目去找明星,明星一看是烂片,不想接,但碍于面子,报了个天价,谁知道煤老板居然答应了,就这样,这位明星的片酬抬高了,其余明星能掉身价吗?慢慢地,多数明星尤其是一线明星的身价一步步被抬高,原有的市场生态被破坏,恶性循环之下,明星越来越贵,作品质量越来越差。” 
  中迪禾邦影视传媒副总经理李炫铭,用这样形象生动的演绎,向本报记者解释明星天价片酬的由来。 
  可能这种演绎过于戏剧化,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近几年我国影视娱乐业发展中的畸形甚至荒谬。譬如,一位流量明星,两个月参演一部电视剧,可以拿走1亿片酬。 
  国家一级导演江海洋用“邪乎”来形容这种畸形发展,“近两三年,天天叫流量、收视率、点击率。” 
  被流量、收视率、点击率绑架的影视娱乐市场,虚火越来越旺盛,终于,今年6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对明星天价片酬等问题加强治理。 
  天价片酬是市场结果? 
  明星高片酬肇始于何时? 
  艾漫数据总裁曹永寿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2011年以前,演员片酬并不像现在这样高。那时候戏少人多,演员片酬10万元一集就算很高了。在一部剧预算最多在两、三千万元的时候,像唐国强这一级别的演员,2010年时拍一部戏可以拿到400多万元的片酬。但2011年以后,他们一集的片酬便涨到20万元,拍一部35集的电视剧就能拿到700万元。 
  为什么是在2011年以后,演员的片酬才开始暴涨? 
  他解释,2011年,资本进入互联网视频行业,中国网络视频产业正值“风口”。乐视、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等视频网站或上市募资或靠“金主”给钱,土豪得很。为了抢夺用户,这些视频网站开始争夺内容流量,遂采取烧钱采购影视版权策略,影视版权的价格随之水涨船高。 
  对于制作方而言,视频网站肯给钱,片方又懒得花钱选景、拍摄制作,于是开始挖空心思投机取巧,以为只要有大牌明星出演,就能换来天价版权费,所以将大把银子给了大牌明星。 
  有统计显示,仅2016年一年,一至二线演员的片酬就增长了将近250%。到2017年,多位明星出演一部电视剧的报价都达到了1亿元。 
  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开放、自愿。有观点认为,任何投资都是讲究回报的,既然投资人愿意花天价请明星出演,那么这样的天价就属于正常、合理。 
  “把问题理论化、简单化了。”韬蕴(北京)影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谢镇鸿告诉本报记者,明星天价片酬的形成,是由复杂的利益生态圈造成的,包括平台的收视/点击压力、互联网烧钱、资本进场各怀心事、购剧方与制作方的心知肚明,广告客户对标天价明星再做数据掩耳盗铃,等等。 
  显然,这些都不属于正常的市场反应。一位网友甚至一语中的,“一个被金融绑架的行业,有真正的市场行为吗?在一间危房里谈装修的科学性、实用性以及如何审美,都是可笑的。” 
  限酬令依据何在? 
  当一个行业背离正常的发展轨道走向畸形时,政府是应该适时出手纠偏的。 
  我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 
  显然,明星天价薪酬没有正常地反映价值规律。 
  价格法第四条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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