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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守护平安公安机关手段日新月异(2)

2018-08-17 18:0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110报警服务平台设立的初衷就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高效打击犯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院长王世卿教授说,改革开放以来,110接处警工作已经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和推手,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把利刃。
    110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只是公安运行机制创新的一个缩影。在40年的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公安机关机关始终担负着打击犯罪历史重任并不断创新机制和手段,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改革刑侦工作
    侦查破案不再单打独斗
    蔡国栋,个子不高、皮肤黝黑,今年52岁的他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大些。蔡国栋是江苏省兴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级警长,作为一名便衣侦查员,他玩“传奇”、懂“黑话”、擅“变脸”,曾经一天内抓获3名命案在逃犯罪嫌疑人。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当刑警,最大的成就是破案。”干刑侦近30年,老蔡和破案结下了不解之缘,也见证了打击犯罪手段的不断更新。
    “过去,刑侦破案是‘老三样’:一把手电筒、一个显微镜、一个勘查箱。当时办案基本是看看足迹、刷刷指纹,主要依靠摸底勘查、排查、审查‘三板斧’,破案线索都是走街串巷,挨家挨户问出来的。”蔡国栋说,改革开放40年来,刑侦工作取得的巨大变化,如今早已实现了用DNA等科技手段破案了,通过一根头发、一个烟头就能锁定犯罪嫌疑人。虽然,警服从“八三黄”变成了“藏青蓝”,办公场所从清一色的平房变成了设备先进的现代化警务指挥大厅,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初心却从未改变。
    打击犯罪侦破案件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科技手段运用上,更体现在刑侦工作机制上。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刑事犯罪活动也发生了新变化,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流动性、突发性日益明显,侦查破案难度越来越大。
    1997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颁布后,公安机关刑侦任务增多,办案要求提高,刑侦体制改革已经到刻不容缓的地步。
    这一年,公安部相继召开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和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对派出所和刑侦工作改革进行了部署。建立责任区刑警队,实行侦审合一,由刑侦部门承担起破案和办案的主要职责。派出所主要负责管理、防范,一打一防,力争步入打防良性循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学院副院长毕惜茜教授说,通过改革,刑侦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战略性变化。为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全国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责任区刑警队,有利于刑警大队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刑侦力量,集中各种刑侦信息情报,使各区域之间能够紧密配合,对犯罪形成有力打击。
    随着改革的深入,刑侦工作由“从案到人”的单一侦查模式,向“从人到案”、“从案到案”、“从物到案”、“从人到人”相互结合的多元模式的转变,从刑侦部门单独作战向与各警种合成作战、整体作战的转变。
    在这一背景下,蔡国栋萌生了一个新的想法:组建一个集实战、培训、科研于一体的专门“工作室”。
    2011年,老蔡工作室正式成立,他从指挥中心、刑侦、网安等部门选拔骨干,探索推出了图侦、技侦、网侦、信息侦、传统侦“五侦同步”技战法。
    “按照以往的侦破案件模式,刑侦部门先去现场勘验、研究,再到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协助查案,办审批手续就会延误不少办案时间。”蔡国栋说,工作室的成立整合了警务资源,打破了警种壁垒,减少了沟通环节,破案效率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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