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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守护平安公安机关手段日新月异

2018-08-17 18:09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凌晨3点15分。报警电话突然响起,值班民警蔺梅紧张而又兴奋地抓起听筒……
    这不是普通的报警电话,这是广州公安机关开通110报警服务台后的第一个报警电话。
    “当时的心情的确是又紧张又兴奋。那是一起盗窃案,嫌疑人是男性,从酒店逃跑时被发现,报警的是位女服务员。”蔺梅对三十多年前的情景记忆犹新。
    1986年1月10日,全国首家110电话报警服务台在广州市公安局诞生,刚刚走出广州市人民警察学校的蔺梅,成为第一代接线员。
    1987年,公安部将广州经验推向全国。10年后,中国大中城市已全部开通110报警服务电话。时至今日,在人民群众心中,“110”已不是一个简单数字,而是公安机关的代名词。
    适应形势需要
    建立110快速反应机制
    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带来了全国性的人、财、物大流动,也使我国社会治安发生重大变化。
    “打击犯罪是在跟时间赛跑,110报警服务台成立前,群众只能跑到派出所报案,等公安机关赶到现场时往往错过了最佳破案时机。”蔺梅告诉记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广州,以飞车抢夺为代表的流窜犯罪急剧增加,靠脚力报警方式显然落伍。
    如何打造一个集报警、指挥、处警于一体的报警台成为公安工作必须面对的课题。
    1985年5月1日,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安装110警用电话,由漳州市公安局巡逻中队民警郭韶翔率先在110报警电话单一报警职能的基础上,扩展报警求助警用范围。
    第二年,广州市公安局建立了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展110报警服务工作。
    1987年6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大中城市公安局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的通知》,要求各大中城市公安局在两年内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
    沿海和内地一些大中城市的公安机关,为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安机关接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将原为群众报警电话的110,逐步扩大职能,拓宽服务范围,建立了110报警服务台,展开110报警服务工作。努力做到接警快、赶赴现场快、现场处置快。
    1996年7月,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开全国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现场会,介绍并推广漳州110的先进经验,号召全国公安机关向福建省“漳州110”学习,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打击犯罪。4个月后,全国大中城市全部开通110报警服务电话。
    “有人持枪抢劫银行,现场有两名保安已经被打死。”电话中的报警人非常惊慌,已经有些吐字不清。
    北京110报警服务台接线员李长明反复告诉自己要冷静,他对报警人进行了安抚与引导,询问了现场情况,立即通知到属地民警。霎时间,眼前的接警电话全都亮了起来。一张缉凶大网迅速张开。
    这是1996年,北京发生的轰动一时的“鹿宪洲抢劫银行案”,这也是李长明接触到的第一起真正意义上的大案。1996年北京市110报警服务台开通,至今已有20多年,李长明也从二十几岁到了不惑之年。
    作为“过来人”,李长明见证了110快速反应机制的发展变化。他说,110报警服务台最初只有4部电话、2个操作台、1支笔的简陋设备,如今,已建成拥有处理数万警情、网络传输、12110短信报警台、“北京110”手机APP等高科技手段的综合性平台。现在,北京110报警服务台日均接警量2万余个,全年接警电话700万余个,高峰时段每秒呼入3.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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