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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区改革与农牧业振兴“两手抓” ——访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2)

2018-08-14 22:38来源: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推动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健全乡村治理新模式。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高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健全维护农牧民权益机制,发挥农牧区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和反映群众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乡村平安建设,加强乡村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依法管理乡村宗教事务。二是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养、配备、管理、使用、造就一批懂农牧业、爱农牧区、爱农牧民的“三农三牧”工作队伍。抓好新一轮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选派工作和村两委班子换届后的培训工作,提高领导“三农三牧”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培养一支1万人以上的新型职业农牧民队伍。
  记者:针对青海农牧区发展的实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又该如何布局?
  严金海:必须准确把握青海农村牧区贫困程度更深,贫困发生率更高,社会发育程度更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在农村牧区尤为突出的省情,发挥生态地位无可替代,生态资源十分丰富,绿色发展前景无比广阔,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更多的后发优势,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建设,实现农牧业高质量生产、农牧民高品质生活。
  青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从省情实际出发,分级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来指导乡村规划。要坚持总体布局,统筹农牧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要守住百姓增收、生态良好、社会平安的底线,实现农牧区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把握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区域性,不搞一刀切,不照搬城市建设的模式,让乡村像乡村,让田园像田园,不能搞成四不像,这是我们在做规划、做建设、做管理过程中应当把握好的辩证关系。要坚持倾听民意,乡村要振兴,农牧民是主体,政府可以引导,但不能包办代替,农牧民的事最终还要靠农牧民。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要坚持循序渐进,乡村振兴是战略,要有战略定力,不能急功近利,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科学规划,从容建设,注重保护,强化元素,建一个成一个,成一个带动一个,带动一个让人民满意一个。
  记者:青海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有什么创新的举措?
  严金海:为了走好青海乡村振兴第一步,今年全省确定了20个示范试点村、2个国有农牧场、5个先行典型村,开展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工作。明确要求省级行业部门要结合五个振兴要求,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试点村倾斜,形成保障有合力,共同推动的良好态势,确保试点的资金需要。示范试点要争取两年见成效,三年出成果,四年立标杆,到2022年底完成120个村的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建设。试点村主要产业培育形成,绿色生产模式基本完善;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村民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有效,乡村展现出产业强、村民富、村貌美的新风貌。通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示范试点,明确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为全省进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树标立杆,建立示范榜样,探索可复制的经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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