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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区改革与农牧业振兴“两手抓” ——访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8-08-14 22:38来源: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立政之本则存乎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于青海而言,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新时代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总抓手,也是推动精准脱贫的重要手段,更是推进建设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新青海的重要路径。
  青海是面积大省、耕地小省,资源大省、规模小省,生态大省、产品小省,畜牧大省、效益小省,基于这样的省情,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青海如何走出一条具有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近日,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严金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具有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青海特点”的内涵如何理解?
  严金海: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青海时强调,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必须担负起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责任。因此我们既要当好生态守护者,更要转变传统思维定式,放下经济总量小的包袱,把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起来,使潜在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大省,进而向生态文明意识强、生态治理能力强、生态服务功能强、生态经济实力强的生态强省迈进。
  青海是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285.49万人,占总人口的47.71%。必须要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这面旗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把各族群众广泛凝聚在党的周围,团结在乡村振兴的伟大战略中,努力打造人心凝聚、民生改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团结、稳定的基础。
  青海是内陆省份,自然环境比较恶劣,条件比较艰苦,经济发展起步也比较晚,基础也比较差,贫困发生面大且程度深。这决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青海欠发达地区的定位不会变。要抓住乡村振兴这一历史机遇,加快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转变,要紧扣强化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国家战略资源接续地功能、承东启西纽带支点功能,积极融入“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国家战略,提升青海发展动能。
  记者:具有“青海特点”的乡村振兴道路应该如何具体实践?
  严金海:当前一个阶段,要按照一个总体要求,完成两大工作任务,推动两项基础工作:一个总体要求是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把做强农牧区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打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通道;坚持把推进农牧区改革作为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进一步释放农牧区的发展活力、改革红利;坚持把办好民生实事“关键小事”作为乡村振兴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满足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把加强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巩固发展农牧民安居乐业、农牧区文明有序的良好局面;坚持把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强化党在农牧区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完成两大工作任务,一是不断深化农牧区改革。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决策部署,按时完成全省农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好农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步扩大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农牧业支持保护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农牧区金融保险政策和农畜产品贸易调控政策。加快推进供销集团化改革步伐。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农牧业。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牧业现代化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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