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前沿 >

反垄断法颁布实施10年:反垄断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2)

2018-08-06 22:1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据统计,10年来,我国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发挥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作用,依法打击垄断行为,查结垄断协议案163件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54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查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183件,震慑了违法者,净化了市场环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283件,查处未依法申报案件22,有效预防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的实施仍面临不少挑战
  此前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分散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保留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并由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
  “3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合并为一家,执法主体的融合,更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和执法行为的协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召集人张穹说。在《反垄断法》颁布实施10周年的时间节点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反垄断统一执法机构,面临着新的挑战,反垄断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甘霖认为挑战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竞争政策的实施提出新要求,要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创新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互联网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对反垄断执法提出新要求,反垄断执法无法照搬传统的分析思路和评估方法。经济全球化和企业竞争国际化,对加强反垄断国际合作提出新要求,我们要加强反垄断国际交流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新时代反垄断工作对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新要求,我国执法队伍建设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张穹建议,做好新时期反垄断工作首先要有大局观念,我国经济发展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反垄断工作应关注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并为此助力加油,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其次要有全球视野,要学习国外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经验,学习借鉴其先进理论、技术,密切跟踪其重大执法案件,精准分析鉴别其重大反垄断政策。最后,还要有未来眼光,要充分认清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重大影响,勇于创新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反垄断理论等。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