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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养犬应该守住哪些规矩? 文明养犬管住任性是重点(2)

2018-07-03 18:29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问 管理还有啥难题
   记者:在执法和管理上有哪些难点?有哪些建议?
   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目前,本市的养犬法规是按照2003年市人大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执行的,该法规在实施之初对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推动效果,但实施至今已有10余年,在一些内容上需要重新调整。
   另外,近年来本市养犬数量一直在增加,养犬人对所养犬只有着特殊情感,这就更需要养犬人依法、文明、科学养犬。但是部分养犬人法律意识淡薄,出现违规遛犬、犬吠扰民、遗弃犬只等行为,而且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要求管理部门严格管理。但民警在对这些行为进行管理时,一些群众认为民警小题大做,民警应该抓坏人,不应该管养犬,对养犬管理执法工作不支持、不理解。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城市养犬管理要多借助社会化手段,比如居民自发成立的公益性组织或者宠物协会,通过社会自治,引导文明养犬风尚。我们也希望,将这项管理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多次因为不文明养犬行为受到处罚的,在养犬注册等方面予以限制,通过诚信系统的制衡,规范居民的养犬行为。
   庞明礼:治理不文明养犬的难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执法不严,二是缺少举报渠道。
   目前,全国各地限制养犬的规定、条例已经比较完善,但不文明养犬行为仍然存在,核心问题是执法不严。公安机关警力有限,大多数不文明养犬行为未构成社会危害,只是存在社会危害风险,公安机关不可能做到治理每一个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外在约束可能失效。自律是要靠严格的他律来保障的,一旦他律失效,仅靠养犬人自我规范可能很难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另一个治理难点是市民缺少举报渠道。看见不文明养犬行为,很多市民却不知道这一问题应该由谁来管、向谁举报,也不清楚举报方式。
   目前部分地方将公安机关的部分处罚权让渡给城市管理部门,由城市管理部门制止和适当处罚不文明养犬行为,如果不文明养犬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再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这种方法是解决执法不严问题的一个很好尝试。同时,还要让市民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举报方式更加便捷化,比如在醒目位置标识文明提示和举报电话、扫码举报等,让市民可以通过多渠道反映身边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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