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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大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中低收入群体将受益(2)

2018-07-03 18:15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教育房贷等专项附加扣除 扣哪些怎么扣 

  现行个税主要针对收入端的差异,即收入越多缴税越多,忽视了支出端的差异。此次改革,将家庭的实际固定支出纳入抵扣,向家庭征收模式迈进了一步。

  草案拟新增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这几项都是公众最关切的问题。

  按照现行个税法,工薪所得能够扣除的,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缺乏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等。但是,具体怎样扣除,草案尚未明确。

  “不同的幼儿园有不同收费标准,该怎么扣除?”“上钢琴班或者其他校外辅导班扣不扣呢?特别是农村和城市教育经费不完全一样。”在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震、欧阳昌琼等都在追问,专项扣除到底该怎么扣?

  欧阳昌琼委员提出,专项扣除要防止出现新的不公正、不公平。当前义务教育很多是免费的,在基础教育阶段中,其他的教育经费,还有大学教育的费用,扣哪些?比如,有些上的是贵族学校,属于高收入阶层,如果都可以拿出来抵扣,这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此外,朱明春、熊群力、吕薇、韩晓武等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赡养老人的专项扣除。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军则建议,把独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经费,纳入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周建军建议,“残疾子女的供养也应该纳入专项扣除的范围。因为很多人子女残疾后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最高税率45% 能否再降低 

  审议时,与会人员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主要不是来自劳动性收入,而是来自非劳动性收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修文说:“对非劳动性所得调节不严不力,是老百姓目前对个人所得税抱怨最多的问题。建议国务院深入研究适当降低劳动性所得的最高税率问题。”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罗艳表示,如果最高税率45%能够下降一些,比如下降到35%,并提高全年应纳税额,比如提高到月收入超过10万元,年收入超过120万元,将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人才。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说:“最高税率是45%,是不是合适,还应该再研究。从世界上多数国家来看,个人所得税最高档达到45%的国家是很少的。所以,我建议最高的那一档还是应该适当地考虑降低一点,需要考虑一下社会承受力和人们的心理预期,考虑和国外相关税收制度的比较。”

  如何降低45%的税率,周光权提供了两个方案:一个是适当降一点,比如降到40%;如果税率45%一定要维持,可以考虑提高应纳税额。

  反避税 “偷税罪”不能丢

  草案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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