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用制度引领合作共赢推动公益诉讼(2)
根据调查所取得的证据,临潼区检察院向国土部门和水务部门发出10多份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履行职责,使得180余亩渭河滩地得以复垦。该院还把不依法履职的单位告上法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其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复垦。 据介绍,对于公益诉讼案件,陕西省检察院为加强质量管控,突出抓好5个关键节点: 对拟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从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检察建议、审查起诉、出庭诉讼、庭后总结六个环节,均提出严格的标准和要求,逐一实施精准管控;对于每件拟起诉案件审结报告,由办理案件的县级院层报省院研究,经分管副检察长、检察长等领导亲自把关签发后方可起诉;对于报请审批起诉案件,从诉讼主体、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严格把关,坚持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为使案件审查客观全面并符合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检察建议、审查报告、公益诉讼起诉书等进行统一规范;对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专业指导,按照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国土资源等不同领域,确定人员分工负责案件审查、法律适用等工作。 “一案多赢”突显办案效果 “本案通过三份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仅使涉案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问题得到整改,而且推动了全县卫生系统对医疗废物的专项整治,达到办理一案带动一片、以点带面的办案效果。”定边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2017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定边县城内医疗污水违法排放问题,定边县检察院进行了专项检察监督。定边县卫生局、住建局、环保局还以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分别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城镇污水排放专项检查”“医疗机构环境影响评价专项清查”等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污水及其他医疗废物的处置,该县医疗废物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公益诉讼如何实现“一案多赢”,陕西省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探索,上述案件只是一个缩影。 “检察机关心系百姓,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论是在辽宁还是在陕西,我都真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实践司法为民的理念。”2017年9月30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昌图县亮中桥镇东兴村党总支书记吴艳良应最高检邀请,赴陕西省检察机关视察调研,对该省公益诉讼工作所取得成效印象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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