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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2018-05-16 08:2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月10日,广受关注的山西省运城市检察院公诉的“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运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
  法院全部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各项罪名,判决认定侯金发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等13项犯罪,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相应的财产刑、资格刑等刑罚。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是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动员部署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例证之一。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1月23日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发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员令’。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依法开展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最高检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最高检高度重视,下发深入开展专项斗争通知
  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进一步部署。
  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检一直高度重视。1月25日,最高检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几天后,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深入开展专项斗争作出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打击重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检党组会的要求和《通知》,让我们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有了更明确的遵循;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让我们对接下来开展专项工作的重点更加明晰。”最高检公诉厅起诉一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自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最高检党组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成立最高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诉厅,十几个厅局投入专门力量。最高检扫黑办对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动态统计,全面、准确掌握全国检察机关扫黑工作进展,印发《扫黑除恶办案手册》,同时加强业务培训等。近日,最高检扫黑办组织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网络业务培训。
  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构建了相应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检察长担任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注重带头办案、靠前指挥;各地检察机关公诉、侦监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确保依法快捕快诉、保障办案质量;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
  与公安部联合督办24起涉黑案件,已起诉15
  3月26日,山西运城“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关联案件一审宣判。为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的景益民等10名被告人,因共同或分别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分别获刑。其中,景益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最高检和公安部自2017年以来联合督办的24起重大涉黑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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