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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选拔 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方案(2)

2018-05-14 18:3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三)能力测评

  进入能力测评的人员在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以供核对。能力测评包含笔试和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从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绩排在前5名的同志为面试人选,有放弃面试的,可按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绩排在前2名的同志为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民主测评,核查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考察对象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人选的考察情况、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

  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对拟任职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照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选拔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选拔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拔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方式:(010)67556370、67556327(传真)

  监督方式:(010)67556131

  http://jubao.court.gov.cn

  电子邮箱:gfzhaolu@163.com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5月14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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