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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钢原副总9年收受贿赂694万:贪欲之火烧昏了自己

2018-05-12 14:51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蔡漳平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技术中心主任、济钢股份公司总经理、济钢集团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或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3万余元,涉嫌受贿犯罪。同时,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总经理、济钢股份公司董事长、山钢集团日照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356万余元,涉嫌贪污犯罪。
  通过亲属公司受贿
  2016年11月23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漳平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办案人员介绍,最初找蔡漳平核实的,是群众反映其收受某煤炭公司贿赂694万余元的问题。蔡漳平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受贿事实。这也是指控中受贿数额最大的一笔。
  2005年8月的一天,一煤炭公司老板经人介绍,到分管济钢原料处的蔡漳平家中拜访。
  煤炭公司老板对蔡漳平说,“公司给济钢的供煤量不大,货款结算也不及时,今后请蔡总多操心”。
  没过几天,双方达成协议:由蔡漳平帮助该老板的公司增加与济钢供煤业务量,协调回收货款。与此同时,该老板将煤炭利润的三分之一作为给蔡漳平的回报。
  蔡漳平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该煤炭公司老板谋利,以亲属成立的公司作为收受好处费的平台。
  蔡漳平当庭承认,在和该老板第一次见面时,自己就存有私心。为了利益交换看起来名正言顺,2005年9月至2014年8月,该老板专门成立了三家新公司,并通过蔡漳平妻子及妻弟等人成立的某商贸公司、某经贸公司,以代理费、咨询费名义先后送给蔡漳平694万余元。
  在双方每年签订一次的“综合服务协议”中,彼此的请托和利益分成均写得一清二楚。
  此外,起诉书指控,蔡漳平还有多次索贿行为。
  2014年5月,蔡漳平以办公室装修为名,向一下属企业索要18.5万元。
  据蔡漳平交代,他当时虽然担任山钢集团副总经理,但已不在济钢集团和山钢集团日照公司兼职,“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直接从这些公司贪污公款,我就把目光放在了下属企业上”。
  2014年11月和2015年4月,蔡漳平均以办公室装修为名,向另两家下属企业分别索要了29万元和31万元。起诉书指控,蔡漳平先后多次向下属企业索要住房、轿车、登山机、现金等财物,共计282万余元。
  借会务费等大肆贪污
  2010年9月,济钢集团举办“院士行”活动,刚担任总经理不到半年的蔡漳平看到发财机会。他让妻子购买某商城购物卡,开具“礼品”发票,自己签字后,以“院士行”活动费在公司报销,报销的14.85万元蔡漳平揣进自家腰包。
  有了这次浑水摸鱼,蔡漳平一发不可收拾。
  2011年1月,临近春节,在蔡漳平看来,“这是一次绝好的机会”。他打着公司走访的幌子,安排妻子购买了30万元的购物卡,同样开成“礼品”发票在公司报销。
  2011年3月,蔡漳平认为,“已经过了两个月,又可以再捞上一次了”。这次,他安排妻子购买了20余万元的购物卡。
  据蔡漳平供述,“几十张购物卡用皮筋捆着,整齐地摆放在妻子的手提包里”,自己“瞭了一眼”,随后将发票带到公司,签了“请财务报销”和自己的名字。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蔡漳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走访、会务、招待等名义,将本应个人支付的购买购物卡、红酒、金条、寿山石等物品发票从自己任职的公司报销,将上述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直到案发后,核对作案次数和数额时,我才为在此期间贪污的频率之高、数额之大,感到羞愧和后怕。”蔡漳平供述,当时的贪欲之火已烧昏了自己,完全把党纪国法置于脑后,回想起这段经历,感到深深的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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