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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天津部分地方建设销售“大棚房”(2)

2018-05-04 10:36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在另一处“大棚房”,记者看到大棚内部已经被改造成住房,客厅、厨房、卧室等一应俱全。来自外地的一位住户说:“住在这里感觉特别舒服,生活也方便,跟别墅没两样。”
  3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石各庄,发现尽管此地两个月前已经被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点名,但是一些“大棚房”仍有人居住,大棚内建设的客厅、卧室甚至一些大棚旁边建设的亭台楼阁等都没有要拆除的迹象。
  部分住户告诉记者,听说这里要拆,还要把园区里面硬化的路面铲平了。在园区门口和内部,记者也看到一些禁止违章建筑的标语。
  4月22日,记者又来到石各庄镇,看到“大棚房”园区内、“大棚房”的门口都贴上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住户从4月20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所涉及的违法建设,否则逾期将对其进行强制拆除。但记者采访发现,对于当地的拆迁计划,许多住户明显抵触。
  违法建设的“大棚房”如何禁绝?
  记者调查发现,“大棚房”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在于强烈的利益驱动。据了解,如果农民自己种菜,一座大棚辛苦一年可能收入也达不一万元。而一栋“大棚房”的销售收入动辄十几万元,抵得上辛苦劳作十数年。作为“操盘手”的开发者,先低价流转土地、高价公开出售“大棚房”,再接手大棚内部的装修等建设工程,甚至还有人以设施农业的名义申请补贴,“来来回回挣好几遍钱”。
  由于大棚多位于郊区农田,表面有一层覆膜,藏在其中的违建很难通过卫星拍摄等方式监控发现。而“大棚房”一旦建成出售,则面临整改拆除多种困难。
  有基层干部表示,“大棚房”建设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禁止。首先要断绝增量,对于仍在顶风违规建设、销售的“大棚房”马上叫停,对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对于已经出售的“大棚房”要逐步整改,恢复本来的农业功能。
  多位受访干部提醒,不要轻易听信一些违法违规开发者的“忽悠”,不要购买来路不正、涉嫌违法违规的“大棚房”,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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