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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天津部分地方建设销售“大棚房”

2018-05-04 10:36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天津4月27日电  题:农业大棚里为何“种别墅”?——天津部分地方建设销售“大棚房”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本来是种菜、种粮的塑料大棚,但在一些不法开发商的运作下,竟摇身一变成为“私家农庄”“大棚别墅”。
  “新华视点”记者近期在天津调查发现,虽然已经被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明令禁止甚至约谈,但有的地方不仅存量“大棚房”整改拆除进展缓慢,甚至仍在违规建设销售“大棚房”。
  被约谈后部分区域依然违规建设销售“大棚房”
  所谓“大棚房”,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包装成“私家农庄”“大棚别墅”等进行销售,买房人可以在大棚里加盖房屋,甚至装修成别墅。
  今年1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约谈天津市有关地方负责人指出,武清区石各庄镇等地存在假借设施农业名义违法建设“大棚房”等突出问题,违法用地性质恶劣,且整改推进不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连日来,记者在天津多个地方调查发现,一些“大棚房”项目仍然在销售。
  3月26日,记者来到武清区梅厂镇杨聂路附近一销售点,一位姓张的销售人员说,这里在售的“大棚房”分两期开发,一期共有100余套,目前仅剩2套;二期共有133套,目前在售的还有50多套。这里的“大棚房”每户约500平方米,使用年限28年。
  在销售处,记者见到了“样板房”模型。一个封闭的院落被分成两个部分,一半是塑料大棚,里面被装修为具有居住、休闲功能的“类住宅”,大棚外是硬化的地面和亭台。
  在建设工地,有几十套“大棚房”已经建好,高4米多。销售人员介绍,这里通水通电通网,土地是村里的耕地,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开发。买房人可以自己装修,也可以委托开发商将房子改造成别墅。只要不超出大棚,在内部可以“随便折腾”。
  记者问这样的“大棚房”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位销售人员说,目前在售的“大棚房”土地性质五花八门,有些地区土地属于国家设施农业用地,当地人取得国家补贴后,仍然把土地建设成“大棚房”出售,这是违规的。他们是拿村里的耕地以合作社的名义进行开发,“可以放心买”。
  4月22日,记者再次来到此处“大棚房”销售点时,看到项目仍在建设当中,一个月前的土路已经被硬化水泥路代替,销售现场有多人正在洽谈。销售人员说,目前一期已经销售完毕,二期也没剩下几套。他坦言,只要没有相关部门追查,就可以继续在“大棚房”内改建、开发。
  记者又来到位于天津近郊另一个区的一处“大棚房”销售处。一位销售人员介绍,他们这里400平方米的“大棚房”促销价仅6.8万元,大棚里有电力设施、上下水和排污设施,未来还可以安装无线网等。
  卖出的“大棚房”拆除整改进展缓慢
  据了解,在武清区石各庄镇的景太(蓬莱)庄园、广阔庄园等四个设施农业项目内,共建设蔬菜大棚1131个、总占地面积约2124亩。从2013年开始,这四个项目内陆续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大棚内建设居住、休闲性质“大棚房”,违规硬化路面等违法用地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建有违法“大棚房”约435个,涉及599户,违法面积320亩。
  1月29日,记者来到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在距离石各庄镇政府不足一公里的地方,看到一片大棚。知情人介绍,这里是一处规模较大的“大棚房”,配套成熟,居民较多。在其中一个“大棚房”,记者看到这个被白色塑料紧紧包裹的大棚,实际上已经被装修成了一个三室两卫一厅的住宅。住户向记者表示,他的“房子”从购置到装修已经投入3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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