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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当?怎么选?如何审?--聚焦人民陪审员法草案二审

2018-05-04 10:25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题:谁能当?怎么选?如何审?--聚焦人民陪审员法草案二审
  新华社记者丁小溪、罗沙、白阳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捍卫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
  人民陪审员怎样选出?如何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如何减少陪审员的后顾之忧?2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人民陪审员法草案,在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和经验的同时,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作出明确回应。
  谁能当?怎么选?
  2017年夏天,陕西省渭南市人民陪审员许浩峰第一次参加庭审,他向被告人发问:“你说这些话,有没有被刑讯逼供过?”
  渭南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许浩峰是我国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后,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与他一同被选任的,还有退休职工、农民、企业财会人员等。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地区陪审员总数已超过1.3万人,其中基层群众占比近六成。
  扩大选任范围,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人民陪审员法草案,陪审员主要是随机抽选产生。同时,为了满足审判活动需要,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但人数不得超过名额数五分之一。
  “随机抽选的陪审员占大多数,这是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民主性和广泛性的一种体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表示,允许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可以减少符合条件又有意愿的公民没有机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也是对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保障。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草案将人民陪审员的学历要求规定为“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要求为年满28周岁。此外,根据草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委、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有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与人民陪审员法草案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推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廖永安表示,这样有助于实现人民陪审员选任和使用主体的分离,建立起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让人民陪审员更好依法履职。
  审什么?如何审?
  2016年,西安市雁塔法院开庭审理有关出租车司机状告出租车公司物权确认纠纷案件,张居仁等6名人民陪审员与3名法官一同组成大合议庭共同审理。
  “我们在陪审员独立评议环节进行讨论,拿出意见,再同法官在合议庭合议,最终意见被法官采纳。”张居仁说。
  “人民陪审”,关键在“审”。陪审员是不是“陪衬员”,就看说话管不管用。
  人民陪审员法草案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草案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廖永安认为,草案将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情形分为三人合议庭与七人合议庭两种,这一界定有利于解决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长于事实认定的优势,提升其参审质效,捍卫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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