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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国外综艺节目版权要完整 "借鉴"易触法律底线(2)

2018-04-27 12:5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引进不如“借鉴”?
  花重金引进的版权,最后却成“鸡肋”,唐德的遭遇给了同行深刻教训,加之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对引进国外节目版权模式数量有了一定限制,一些制作公司为保险起见,开始将综艺节目制作重点转向“借鉴”同行模式。
  “借鉴”国外综艺节目模式,多年前湖南卫视就尝试过。2005年,湖南卫视联合天娱传媒推出《超级女声》节目,在全国掀起收视狂潮。同年11月,英国知名电视节目制作公司Fremantlemedia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超级女声》抄袭其制作的“idol”系列节目,并准备提起侵权诉讼,不过最终却放弃诉讼,不了了之,因为Fremantlemedia公司对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提起的诉讼彼时在我国没有相关法律可依,即使走上法庭也很难胜诉,《超级女声》因此“逃过一劫”。
  不过“借鉴”“抄袭”终究会引来纠纷。2010年,国内电视综艺节目中掀起一股相亲节目的热潮,其中以湖南卫视的《我们约会吧》和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最受欢迎。在两档节目热播之际,湖南卫视突然以江苏卫视涉嫌剽窃为由将对方告至国家广电总局。湖南卫视称,从英国引进的版权合作节目《我们约会吧》节目模式被江苏卫视剽窃。围绕究竟是否抄袭,双方各执一词。最后,这起纠纷让国家广电总局决定对婚恋交友类节目进行全面整改,但并没有对江苏卫视是否构成剽窃给予明确答复。
  同样,2016年10月,天津卫视通过《囍从天降》官方微博发布维权声明,声称江苏卫视的《明星到我家》节目与韩国jtbc电视台的《伟大的婆家》高度相似,而后者在中国内地的模式升级改造与制作使用权已由天津卫视获得,因此《明星到我家》侵犯了天津卫视与韩国jtbc电视台的合法权益,天津卫视将采取措施诉讼维权。
  针对国内原创文化产品多次被抄袭,今年年初,作为综艺强国的韩国国会通过了《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有韩国媒体公开称,该法案的出台是对中国“山寨综艺”出台的“狠招”。法案将从2018年7月30日开始实行,届时,为杜绝国外继续抄袭韩国文化产品,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可依据该法向外交部等中央行政机关提出协助要求,进行跨部门协同合作。
  对于此次韩方放出“大招”,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表示,近年来,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和力度都有明显加强,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的知识产权付费意识也在增强,但知识产权上的“过度挪用”情况确实还是存在。他认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法律框架已经较为完善,但在具体执行上还有改进空间。
  哪些“借鉴”属于侵权
  综艺节目有哪些运营流程?如何界定抄袭行为?模仿他人节目有没有法律问题?前不久,北京“虎知娱乐法”团队就此举行了一场法律沙龙,和力辰光国际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杨新龙介绍,综艺节目的一般运营流程包括:提出创意或者策划——形成书面的节目策划、构思、形式——形成节目书面拍摄、制作方案(包括场景、舞美、构图等等)——通过节目立项——制作团队按照拍摄、制作方案进行制作——通过审片后形成可播出的节目(作品)——媒体播出节目(作品)。在他看来,上述流程中,形成节目书面拍摄、制作方案,通过节目立项,制作团队按照拍摄、制作方案进行制作,媒体播出节目(作品)等4个环节都涉及到著作权法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
  他认为,提出创意、策划而未形成书面的内容无法得到保护。但是一旦形成书面文案后,相关方按照法律就享有著作权,直接套用文案的,构成侵权。
  对文案内容(包括场景、舞美等等)直接使用或者进行替换构成侵权。对文案内容进行顺序调整而对表达构成没有实质性意义的构成侵权。对文案涉及到的物品(包括道具等等)进行替换而对内容和表达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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