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为何一周贴七份黑榜? 多名责任人被处理(2)
盐城市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农药行业的大型企业,也是一家上市公司,年产原料药、制剂20余万吨。就是一家这样的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却非法深埋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以及长期偷排有毒有害废水。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尽管辉丰公司严重污染问题主体责任在企业,但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也难辞其咎。 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省后,先后两次向地方交办辉丰公司污染问题突出、违规存放高浓度废水并利用雨天偷排的问题,但盐城市及大丰区在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仅就企业环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对偷排高浓度废水问题开展针对性调查,最终以举报不实为结论向社会公开。 据督察组调查,2013年以来,盐城市及大丰区党委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共收到上级转办或群众直接举报涉及辉丰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130余件,但均未引起足够重视,未组织深入核实,查处工作流于形式。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三年多的时间里,除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就企业危险废物未网上申报问题罚款5万元外,再未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罚。 2017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大丰区曾在一家企业内挖掘出违法填埋的农药残渣等危险废物50余吨,但工作中途而止,不仅没有继续挖掘处理到位,而且也未对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助长了企业侥幸心理。2018年1月,群众通过律师致信盐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辉丰公司在2017年利用暴雨偷排高浓度废水情况,但盐城市环保局未经核实,即于2018年1月25日公开调查情况,认定辉丰公司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生态环境部近日致函江苏省政府,要求严肃查处辉丰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并尽快开展非法填埋危险废物全面排查挖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修复工作。同时已梳理形成问题案卷,将于近日移交江苏省委、省政府,由其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依法依规依纪实施问责。 在紧锣密鼓张贴7份“黑榜”后,生态环境部4月23日又向全社会发出通报称,该部高度重视公众举报,将通过 “12369”环境举报热线、微信、网上举报等渠道关注环境热点问题,对公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将向地方人民政府发“预警函”。当天,山西太原、忻州,广东惠州等地被发了预警函。 中青在线北京4月24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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