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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实招缓解停车难 “开源”“节流”多措并举(2)

2018-04-17 13:00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停车收费上缴财政
  针对备受关注的道路停车收费问题,条例指出,北京市对驻车换乘停车设施和道路停车实行政府定价,即P+R停车场和路侧停车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条例明确,道路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并定期向社会公开。
  北京市道路停车将实行电子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移、破坏或者拆除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的设备设施。同时,条例规定,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一个计时单位(北京目前的收费计时单位多为15分钟)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收取费用。停车人不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2017年12月26日零时起,北京开始实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城六区和通州共计37条试点路段4086个路侧停车位进行为期1年的试点工作。试点采用视频桩、地磁及高位视频三种车位检测设备。车主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市政交通一卡通卡、电子不停车收费卡(ETC)、银行卡五种支付方式完成电子缴费。按照计划,2019年,城六区和通州近4万个路侧车位将全部实现电子收费。记者 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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