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实招缓解停车难 “开源”“节流”多措并举
缓解“停车难” 北京出实招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大量涌入,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显著增加,停车难问题日益凸显。日前,《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条例作为北京市首部机动车停车法规,明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坚持有偿使用、共享利用、严格执法、社会共治,并对停车管理、停车收费等热点话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停车设施差别供给 停车难是城市化发展中的普遍难题,北京尤其明显。有数据表明,目前北京的停车位缺口比例较大且仍在继续扩大。据北京市停车资源普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城镇地区最终核定车位总数为382万个,居住停车缺口129万个。城镇地区停车供需矛盾主要集中在居住区域,夜间停车供需矛盾尤为突出。 为了加强停车治理,根据条例,北京市将严格控制首都功能核心区、北京城市副中心机动车保有量,建立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机制,建立管理职责和管辖权限综合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集中统一行使。 在停车位供给方面,北京市停车设施将实行分类分区定位、差别供给,适度满足居住停车需求,从严控制出行停车需求。既有居住小区内配建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同时,鼓励单位或个人开展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应当将停车泊位向社会开放,并实行有偿使用。 小区停不下怎么办?条例指出,确因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行政等相关部门,在居住小区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设置临时居住停车区域、泊位,明示居民临时停放时段。影响交通运行的,应及时调整或取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来梳理和明确机动车停车管理思路与举措,有助于完善制度设计,凝聚社会共识,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规范各个环节,加快形成社会合力,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停车管理的治理体系。 “开源”“节流”多措并举 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首先要优化停车泊位设置。未来,北京市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将遵循严格控制和中心城区减量化的原则,优先保障步行、非机动车、公共交通,保障机动车通行。服务半径内有停车设施可以提供停车泊位的,一般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胡同,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对已有的道路停车泊位,应当根据区域停车设施控制目标、交通运行状况、泊位周转使用效率和周边停车设施的增设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者取消。 有了停车位,如何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条例提到,区政府可以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化停车企业对道路停车进行管理。委托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转包、协议期限、终止协议的情形等内容。 “实际上,目前北京的停车资源主要分为两类——路侧停车和路外停车。”业内人士透露,路侧停车指的是道路两边的停车位,一般产权在地区所属街道,企业多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获得运营权;路外停车指的是居民小区、商场、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商或业主方,企业可通过产权购买或承包经营的方式获取运营权。 “北京市面临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供需存在缺口的原因,也有现有停车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原因;既有政府层面管理执法的原因,也有公众已经习惯免费停车的原因等。”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分析人士认为,治理停车难,要多措并举。一方面要“开源”,积极建设更多的停车设施,合理分配资源,有效利用闲置的公共空间;另一方面要“节流”,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严格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破解停车难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多方协作、共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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