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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被当廉价劳动力 专家:保障实习生权益须多方发力

2018-04-13 13:2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4月13日电(见习记者 宋书敏)“第一天晚上8:00上班,到第二天早上7:50才可以下班,每日工作长达近12个小时,实习期间受伤不允许休息,生病不允许请假……”近日,广西网友陌晓在微博上发表的这段文字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每年临近毕业,都有大批的准毕业生开始找工作实习。实习可以说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不仅可以拿到学校“社会实践”环节的学分,还能增加社会阅历为今后就业累积经验。但是,近年来,关于实习的纠纷也很多,有人辛苦工作好几个月,却拿不到实习工资和补助。有的人彻夜加班,节假日都不能休息……
  实习生与所在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995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这种认定存在疑问。”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副教授娄宇表示,在校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常见的用工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勤工助学;第二种是实习,即通过实际操练来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高能力的工作;第三种是准毕业生的工作,即在毕业前以就业为目的的工作。第三种情况下,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又称为“顶岗实习”。“一般来看,很多国家都会把‘顶岗实习’作为劳动关系处理。2010年,最高法发布的公报中也有相同说法。”
  娄宇表示,只要劳动内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征,就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发放了劳动报酬不能作为判断标准。”
  对此,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寇英杰有不同看法。她认为,实习生原则上与实习单位之间都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但实习生与单位之间存在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受民法、合同法保护与调整。
  多种因素共同造成实习生被当做廉价劳动力
  记者上网搜索发现,曾有媒体报道,富士康工厂非法雇用实习生加班组装iPhone X。6名学生表示,学校一共送了3000名实习生来富士康进行“强制性”实习,他们每天上班时间长达11个小时,还被告知,需要在这家工厂工作三个月,获得“工作经验”,使他们能够毕业。事实上,很多高校大学生、职业学院学生都遭遇过强制实习加班、上夜班的情形。更有甚者,有职校在学生实习中充当包工头,廉价甚至无偿使用学生劳动力,极大损害了学生的权益。
  “此类现象出现的原因很多。”娄宇表示,实习生的可替代性很强,单位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优势招录廉价劳动力,甚至是免费劳动力。其次,有些学校为了从企业方谋取不当利益,以毕业为由强制学生作为实习生提供劳动。
  此外,现行法律法规中对实习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也造成了各地法院、仲裁机构对实习的性质和标准认定不一。“这些都是企业强制加班现象出现的原因。”
  “我国劳动力丰富,就业压力是每一个即将毕业的学生都将面临的问题,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实习生给企业创造的价值是有限的。”寇英杰说,多种因素共同造成实习生被当做廉价劳动力。“这虽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但以目前的就业市场现状来看,也只能逐渐扭转。”
  廉价劳动力事件层出不穷,如何改变这种现状?
  “任何企业都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实习生一般不可能拥有与正式工相同的技能和经验,而实习又是培养人才的必要手段。”娄宇建议国家给企业在招录实习生,尤其是作为劳动者的“顶岗实习”时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寇英杰建议,从社会的导向引领、从宣传、从政府、从学校共同携手做起,改变企业对实习生观念。让实习生为企业作贡献的同时,也能得到基本的尊重、待遇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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