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业雇用残疾人默许吃空饷 租证只为"假用工"(2)
“担心他们内心敏感经不住批评,而且企业还要投入资金安装无障碍设施。”沈阳嘉星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启慧说出不愿雇残疾人的原因。2012年,公司曾雇用腿有残疾的周翰管库房,结果出库单零件名称、数量连续出了3次错。冯启慧就批评了他,周翰则认为“受了欺负”,告到了企业所在城区的残联。 李久长不是没想过提前解约,换份工作,可就业渠道窄、就业环境不理想让许多租证的残疾人“将错就错”。 梅红是一家大型残疾人就业网站常驻沈阳的工作人员,她介绍说:“目前很多就业的残疾人干着保洁或门卫的工作。有些智障人士去洗车,盲人主要集中在按摩和钢琴调音两个工种。其实有些残疾人的英语很好,完全可以去当话务。另外,很多企业没有无障碍通道,办公软件也少有盲文版本,就业环境确实不理想。” 堵住政策漏洞,遏制“假用工”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认为,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企业应当受到处罚。如果企业没有真正安排残疾人就业,而只是让残疾人持证挂靠,那么,相关部门查实后应当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缴应该征收的残保金。 “尽管租证的残疾人有自身不对的地方,但反思一下,我们的政策也存在瑕疵,应当尽快堵上漏洞。”梅红建议,除了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外,还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作出调整。比如,可以通过降低残保金征收标准减少企业“假用工”收益。 2017年4月1日起,财政部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是好的开端,未来可以尝试根据企业聘用残疾人工作状况的信用等级,适当减少企业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梅红说。 李铀认为,改善残疾人依赖“租”证的现状,需要更强大的就业保障和社会福利措施。“适当鼓励补贴优化残疾人就业环境、挖掘适合残疾人工作岗位的企业。此外,还可将残保金多用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上。”(文中残障人士为化名) 本报记者 刘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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