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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检察获网友追捧:线上有诉求 线下有回应

2018-03-29 13:2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于潇)“想不到在微博上的留言会被检察官看到,也想不到检察院会协调处理此事,更想不到拖欠了三年的工程款,这么快就给结清了!”说起与新疆检察机关官方微博上的这次网络“交道”,当事人王会真按捺不住心中的感激,连用了三个“想不到”。
  观察
  看“@新疆检察”如何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当事人王会真的经历还要从年前说起。
  2018年2月11日,王会真的女儿在@新疆检察的一条微博中留言,“请帮助我们追回赚的辛苦钱吧!”王会真的女儿在留言中表示,其父亲承包的一项工程,于2016年6月完工,但因承包方拖欠工程款,导致23名工人工资无法发放。“年关已至,农民工无法返乡。”
  在微博发出的第二天上午12时14分,经初步核实,@新疆检察发布微博,“网友反映其父亲与当地相关公司纠纷,请@博州检察予以关注,联系并提供合法帮助!”
  7分钟之后,也就是上午的12时21分,@博州检察转发上述微博并附转发评论“博州检察收到,我们将尽快核实并提供合法的法律服务”。
  留言后的第四天,2月14日,当事人的女儿在@博州检察的微博消息下留言,“钱已到一部分,万分感谢”。得知事件有了进展,@新疆检察没有放松“督查”的力度,随即在微博下留言,“请博州检察继续跟进关注,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据记者了解,3月12日中午,涉事的剩余50万农民工工资悉数进账。
  一场拖欠三年之久的纠纷,在新疆检察机关新媒体矩阵的互动下,不足30天的时间,就此解决。一条不足百字的微博留言,如何能引起检察机关的关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微博矩阵互动的背后,又有着哪些工作机制?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展开了采访。
  随着了解的深入,记者发现,在@新疆微博上,类似这样的求助绝非个案。
  2017年12月11日,有网友向@新疆检察发出微博,“如何冻结或者暂停处于法院已经进入执行的案件?”根据网友的讲述,当事人的房产利益存在着被侵犯的风险。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网友所在地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就给出了回复,“收到,建议当事人下周直接来我院控告申诉处当面反映问题,或是电话直接联系我院民行处办公室0902—2375072”。
  本月19号,@新疆检察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来自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桑津布拉格南村村民反映,2017年9月卖给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玉米款,公司未按承诺时间兑付。马上又要种地买农资急需用钱,走法律诉讼时间太长,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向检察机关求助。”
  在发布该内容的同时,又提醒@博州检察对事件予以关注。微博发布后的12分钟之后,@博乐检察对此进行回应,“博乐检察收到,我们将尽快核实了解,并根据规定提供合法帮助。”
  记者观察,在对具体个案或者问题进行回应之外,对于一些社会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机关在微博上也有所回应。
  针对网友此前反映的某组织涉嫌传销一事,2018年1月10日,@博州检察发布消息,“我们经和当事人联系了解情况,并将线索转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公安局。当地公安机关已着手解决相关事宜。请网友留意”。与此同时,以广而告之的方式,提醒网友,“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一方面要立即做好劝阻,防止更多的亲戚加入;另一方面要将这个情况及时反映当地的公安机关。”
  采访
  问“运营小编”如何成就“金牌政务主编”
  采访中,记者联系到了@新疆检察的运营“小编”覃辉君。“我是@新疆检察‘小编’,一名18年军龄的老军转,如今是一名检察干警。”2018年,在新浪组织的“2018政务V影响力峰会”上,因为@新疆检察中#聚焦基层看检察#话题阅读量达4.3亿,被峰会推荐为“金牌政务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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