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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至少两官员因受贿领刑

2018-03-22 12: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至少两官员领刑,一人二号线招标中受贿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爆发距今已一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牵涉该事件的官员中,至少已有两人获刑。 
  其中,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原主任冯瑞祥,因收受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等公司负责人购物卡、现金37488元,被判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处原副处长杜某某,因收受长江高科电缆代理销售人员王某感谢费4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杜某某案中,涉事地铁为西安地铁二号线,而非卷入“奥凯电缆门”的三号线。 
  相关判决书显示,奥凯问题电缆事件爆发后的 2017年4月28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杜某某涉嫌受贿决定对其立案侦查。杜某某自首后,交代了其犯罪过程。在杜某某的“关照”下,长江高科电缆顺利中标西安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35KV高压电缆部分。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裁定书显示,“奥凯电缆门”涉事公司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曾与长江高科电缆有过业务合作关系,王志伟为该公司协助开展业务。 
  检测中心主任收受8家电缆公司财物 
  2017年3月,一则举报西安地铁3号线电缆存在问题的网帖引发一场追责风暴,当月,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地铁3号线所使用5种规格的由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取样送检结果均不合格,引发舆论哗然。 
  “奥凯电缆门”事件爆发后,西安市纪委通报,西安市质监部门先后有10人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就包括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主任冯瑞祥。 
  澎湃新闻近日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获知,冯瑞祥已于2017年10月31日被西安市灞桥区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冯瑞祥自2013年1月起,担任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主任,负责西安的电缆、电线及电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同时接受委托,为委托方提供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 
  灞桥区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起,被告人冯瑞祥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陕西长安线缆实业有限公司、陕西长XX盛线缆有限公司、陕西秦力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西部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电缆厂有限公司、西安灵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西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泾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价值37488元,赃款已用于个人消费。 
  其中,冯瑞祥在2015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2016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2017年春节期间,收受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赵某某、业务经理王某某面值1000元麦德龙超市购物卡7张,共计7000元。2015年夏,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韩某某在西安市质量监督检验院楼下送给冯瑞祥2000元现金。 
  2015年11月前后,奥凯公司电缆先后多次被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总队抽查并被检测为不合格,韩某某找冯瑞祥帮忙,冯瑞祥让韩某某找刘卫杰并联系了刘卫杰。韩某某再次在西安市质量监督检验院楼下送给冯瑞祥5000元现金。 
  澎湃新闻查阅公开信息发现,刘卫杰系冯瑞祥下属,时任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电器产品检测中心副主任。“奥凯电缆门”事件爆发后的2017年4月8日,刘卫杰、冯瑞祥一起被西安纪委通报“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灞桥区法院审理查明,冯瑞祥在接受纪检部门审查期间,除承认其收受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行贿款外,又主动交代纪检部门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还检举他人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案发后冯瑞祥在家属协助下退交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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