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报道 >

长江环保形势不容乐观 代表委员呼吁规划引领法治保障“绿意”长

2018-03-19 20:40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长江大保护话题,一直是长江沿线省份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拥有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湖北代表团和住鄂全国政协委员每年的话题都离不开长江生态建设。今年也不例外。
    3月8日,在湖北代表团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提出了做好长江大保护的“辩证法”思路,建议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加法与减法、治标与治本等几个关系。
    “我们立足于管根本、管长远,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功能和法规的保障作用。”蒋超良说,湖北在沿江省市率先编制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等多部地方性法规。
    与此相似,说起长江大保护,代表委员们更多把着力点放在了“约束力”上,呼吁发挥规划引领、法治保障作用,呵护母亲河永葆勃勃生机。
    环保形势严峻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主席胡曙光等在调研中发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流域整体保护不足,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部分城市城镇面积增加显著,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面积减少,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能有效控制。
    二是污染物排放量大,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流域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40%以上,单位面积氨氮、二氧化硫等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1.5至2.0倍。重化企业密布长江两岸,流域内还有近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较近范围。
    三是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特困地区处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范围,也是矿产和水资源集中分布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
    四是缺乏长效保护治理机制,尚未形成整体合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不完善、流域监测体系不完整、流域规划刚性约束不够强等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也在调研中发现,长江局部污染严重,整体呈恶化趋势,长江湖口以下干流近30%的河段水质劣于Ⅲ类,水库、湖泊中存在向富营养湖库转化趋势。
    建立联保机制
    化肥生产企业老总的一个小举动,让全国人大代表、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家胜很感动。
    为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宜昌去年强力破解“化工围江”,锁定沿江1公里化工装置“清零”目标,坚决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率先在全国地级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积极开展长江生态治理“宜昌试验”。
    宜昌这家化肥生产企业在搬迁范围内。了解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政策后,这家企业的老总理解了政府的关停、搬迁行为,并进一步向行业协会建议提高整个行业的排放标准。
    “这次关停搬迁中,企业实现了转型升级。”张家胜说,看到企业家能理解并真心参与到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实际行动中,自己由衷感到欣喜。
    与此同时,张家胜建议,鉴于沿江化工企业“关、转、搬”任务重、成本高,国家应当制定出台支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对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
    与张家胜发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共抓不同,胡曙光关注跨省(市)联合保护机制的建立。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