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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乡村善治新格局

2018-03-16 20:33来源:农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今年全国两会,乡村振兴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代表委员围绕“创新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这一主题,纷纷建言献策。他们建议,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关键在党的领导。代表委员们认为,推进乡村治理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更是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客观需要,必须立足实际、真抓实干、吹糠见米。
  “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央组织部秘书长臧安民表示,“目前全国有128万个农村基层党组织、3500万名农村党员,直接与近6亿农民群众打交道,这是乡村治理最坚实的支撑力量。”
  在推动乡村善治的进程中,如何让“组织”的领导力量更好发挥?臧安民建议,既要抓住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也要选好配强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这个“领头羊”。“羊群走路靠头羊”,实践表明,乡村治理成效怎样,带头人好不好至关重要。必须高度重视抓好带头人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精准选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为乡村治理提供优秀基层骨干。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部分农村出现了农户‘空巢化’、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农村党员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辉县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裴春亮说,“麻绳最容易从细处断。新形势下,必须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贯穿乡村社会治理的红线,必须始终坚持。”
  臧安民表示,无论农村社会结构如何变化,无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如何发育成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决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决不能削弱。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群众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特色的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和群众基础,是党领导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针对一些地方村“两委”班子成员“老龄化”、履职能力弱化等现象,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李士强建议,建立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怎么建?李士强说,就是在村民小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理事会,利用“新乡贤”的号召力和带头作用,在自然村内商议解决集体事务、公共事业和民间纠纷。通过构建组、村、乡镇三级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与村级组织良性合作、共治共享的关系,实现将乡村治理重心下移,让村委会组织向自治本质复归。
  “同时,还应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机制。”臧安民表示,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法治是安邦定国的重要手段。“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对于乡村治理而言,法治则是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治理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总体上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尽管如此,但当前农村法治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基层法律人才缺乏,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普遍缺少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比较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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