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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网络空间 保护信息安全 ——人民法院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工作综(2)

2018-03-13 12:51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在中国移动与公安部门开展的多次专项行动中,由于犯罪嫌疑人的诈骗行为还没有得逞,或者司法机关无法掌握具体诈骗数额,即使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曾发布大量诈骗短信,也往往不受刑法处罚或刑罚较轻,不足以形成震慑,给反欺诈工作带来一定难度。”郑杰说,“因此,应增加电信网络诈骗罪名,并增加发送诈骗信息犯罪情节,在电信网络诈骗罪条文中明确,除了数额较大外,以发送信息、拨打电话、互联网传播等方式发布诈骗信息,数量较大也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罪。此外,应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电信网络诈骗罪的法定刑适度提高,优化配置自由刑与财产刑,以财产刑为主,提高罚金数额。”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已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并致人死亡的,将对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酌情从重处罚。

  群策群力共同防范

  电信诈骗之所以屡禁不绝,还有个重要原因是诈骗手段的不断翻新。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喻春梅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隐蔽性强、查办难度大,而且随着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运用,诈骗模式逐渐从撒网式、地毯式向订单式、精准化发展。这就需要办案机关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源头整治,严惩实施网络控制、盗窃、诈骗等犯罪,维护网络信息安全。

  此外,面对数量庞大的电信诈骗案件和更为海量的诈骗信息,光靠政府部门能够调动的资源来治理,并不足以从整个生态链上铲除违法犯罪滋生的土壤,必须采用群策群力的方法。

  每一起电信诈骗得逞的背后可能有成百上千次的“未遂”,消灭这些“未遂”才能彻底阻止电信诈骗。这也意味着,打击电信诈骗需要依赖全社会的力量,除了政府部门,电信运营商、社会组织以及每个电信用户都需要参与进来,从而编织起严密的防范网络,让电信诈骗不再有可乘之机。(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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