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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份公检法“易帅” 60后法律人成“主力”(2)

2018-01-27 12:4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要“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此后,2015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曾明确指出“要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法制日报》记者分析认为,此番省级公检法主官大规模异地任职、跨部门任职,正是中央上述精神的具体体现。

  按照我国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按照惯例,省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一般还会候选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之年,一些省份都将于近期举行人民代表大会,省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需要在此前到任候选。公安厅虽然只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但其厅长一般兼任省政府副省长,所以也需在换届之前到位候选。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其中,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原则,也是政法工作的首要前提。

  1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说,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这批履新的60后法律人基本上在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考上政法学院,在学校系统接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大学毕业后,这批60后法律人从基层起步,埋头苦干。在这次履新前,他们基本上已在正厅长领导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如果要做一归纳,年少学法、精通法律、听党指挥、不事张扬、求真务实正是这批60后法律人的共同特点。

  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如何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省级政法机关承上启下,是一大关键。这次省级公检法主官密集调整、一批60后法律人成主角挑大梁就显示了这方面的趋势和动向。(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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