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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省份公检法“易帅” 60后法律人成“主力”

2018-01-27 12:48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从今年1月18日开始,最近一周,多个省份密集调整省级公检法“主帅”。据《法制日报》记者统计,此番人事调整至少涉及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截至1月25日,41位获得提拔或调动的公检法“主帅”已以新身份到职亮相。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在这41位公检法新“主帅”中,除了张学群、田立文、路志强、李智4位出生于上世纪50年代末,其余37人均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就其专业背景而言,25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或综合性大学法律专业。

  此番省级公检法“主帅”集中调整表明,60后法律人已逐渐成为省级公检法机关“主角”。

  26省份公检法“易帅”概况

  《法制日报》记者分析发现,本次省级公检法机关主官调整,就系统而言,法院、检察院系统最多,共有20个省份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9个省份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进行了调整。其次为公安系统,共有7个省份的公安厅厅长分别进行了调整。

  就省份而言,调整最大的为浙江省、福建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均发生调整。其次为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江西、贵州、海南、宁夏、陕西、甘肃、新疆11个省区,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或检察、公安主要负责人均出现调整。

  就区域而言,调整幅度最大最集中的为华东、西北、东北地区。华东六省一市均出现政法机关主官调整,西北五省区均出现政法机关主官调整,东北三省也均出现政法机关主官调整。

  就专业而言,在41位公检法新“主帅”中,25人毕业于政法学院或综合性大学法律系,其中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的10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的5人,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的2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2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的1人,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的1人,其他院校法律系的1人。毕业于中央、省委党校的7人,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等院校的9人。

  就来历而言,在41位公检法新“主帅”中,中央、国家机关“空降”的5人,省份之间交流任职的34人,本省交流任职的2人。这其中,原担任司法部副部长的1人,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委的2人,原担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1人,原担任海关关长的1人,原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2人,原担任省公安厅厅长的1人,原担任省检察院检察长的1人,原担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5人,原担任省纪委副书记的2人,原担任省高院副院长的5人,原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5人,原担任直辖市公安局副局长的1人,原担任省司法厅厅长的5人,原担任省会城市公检法“一把手”的3人,原担任海事法院院长的1人,原担任特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1人,原担任市委书记的2人,原担任直辖市政府副秘书长的1人,原担任自治区卫计委主任的1人。

  调整省级公检法主官背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人异地交流任职、人代会前密集到位,是本次省级公检法主官调整的三大关键词。

  党的十八大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全会形式专题研究,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引领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在上述时代大背景下,此番大规模调整省级公检法主官,反映了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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